1 ) 希望早日实施安乐死
我姥爷肺癌住院的时候,我妈每天都去照顾他,有一天隔壁的小伙子突然心脏停止跳动,医生又是按摩又是电击,最后抢救回来了。在抢救过程中,小伙子的4根肋骨在猛烈的心脏按摩时压成骨裂,而小伙子醒来第一句话不是感谢,是:你们为什么救我,我刚才刚觉得有点舒服了,就又回来了。
我姥爷也是,最后瘦到皮包骨头,稍微摩擦,身上就会一片一片的淤青,要在床上垫上比床垫还厚的海绵才能入睡。肺癌晚期快到最后的日子是非常痛苦的,于是跟医院申请了几针杜冷丁,姥爷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药只是说:那是什么药啊,效果真好,打上就不疼了。但是几针根本不够用,疼起来的样子真不忍心看下去。有时候姥爷就喊:把我扶到窗户边上,我跳下去就行了。
姥爷死的半个月中,什么东西都吃不了,从鼻饲到点滴,最后连点滴,身体处于死亡状态。。只是还能喘气。。180cm的人不到40斤的体重,身体蜷缩一点都不像个人。。而医生说:我们尽力了。。而我真的希望你们能在该不尽力别那么使劲显示自己是医生,自己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
我非常理解希望安乐死的病人和家属,也真的感谢那些可以施行安乐死的国家能让病人在最后时刻走的有尊严。
也许JACK说的对,医院拖延死亡,就是为了医药费。。
2 ) 假如生活是一场糟糕的电影
《野鹅敢死队》(1978)的结尾令不少观众流下了滚烫的热泪:上校为避免战友活生生地被敌人剁为肉酱,含泪将其射杀。在战争这样的非常时期,做出这种无奈的选择,人们尚可理解,倘若是和平时期呢?因疾病等原因必须依靠外界协助才能自杀(安乐死),在中外(尤其是信仰救赎的基督教的西方国家)都是一个非常敏感和极富争议的话题,人们夹在生不如死的至爱亲朋和宗教、文化、伦理、情感、法律的规条中无所适从。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指让患者无痛苦地去世。1516年,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里为安乐死辩护:如果病人受到痛苦的、无法治愈的疾病的折磨,病人就可以选择死亡。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1993年2月,荷兰通过了一项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1995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2002年4月,比利时议会通过安乐死法,成为世界上第二个以法律形式准许实行安乐死的国家。
根据西班牙人雷蒙的真实事迹改编的电影《深海长眠》(2004),从头至尾都在探讨死亡,给人的感觉却是爱、同情和温暖。影片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发问: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生命的尊严若不是通过个体生命尊重彼此独立、自由的意志,怎么可能实现?
雷蒙1967年因一次海边跳水意外导致自颈以下全身瘫痪。如果不曾周游世界和如此热爱大海,雷蒙不会数十年如一日地热切要求获得死亡的权利:1993年,50岁的雷蒙要求政府准许由别人协助他实施安乐死,同时上诉到欧洲人权法庭,最终未能如愿。想想巴西的海滩,想想曾经与自己一起坐黄包车的越南姑娘,那些激烈的运动,足球------想想吧,一个昔日那么活跃的生命瘫痪在床,日复一日地度过30年4个月零几天,是什么滋味?天啦,这种痛苦拉长到几十年,和地狱有何区别?雷蒙的自传就叫《地狱来信》。能不能快一点,让我的生命回到终点、回归大海、回归宁静?
瘫痪的主教认为:“可以遏止生命的自由不是自由!”
雷蒙针锋相对:“可以遏止自由的生命不是生命!”
一个英国诗人曾经问道:“假如生活是一场糟糕的电影,何苦还要等到结束?”当生命成为酷刑或累赘,当爱成为惩罚,我认为,无论是以法律还是上帝的名义,都不应强求雷蒙在非人的痛苦中度过余生。1998年1月雷蒙经他人协助服毒自杀,西班牙警方以涉嫌协助自杀拘捕了雷蒙22岁的女友,大约3千名雷蒙的老乡集体自首,声称自己才是协助雷蒙自杀的“真凶”,迫使警方对此事的调查不了了之。
《深海长眠》以无比的坦率和对生命意义的透彻领悟,获得包括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在内的诸多电影大奖。影片最动人的地方就是通过日常的生活镜头来展现生命的可贵,以及不同的人物如何理解生命的尊严,他们的冲突与饱含泪水的谅解。影片不想对任何人指手画脚,因为每个生命都是如此不同,只是让观众体会生命的庄严与美好,启发你对生命意义本真的探询。
如果饱受痛苦煎熬的患者已病入膏肓,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又该如何是好?1986年6月,陕西人王明成为身患肝癌晚期绝症的母亲申请并执行了安乐死,这起中国首例“安乐死”事件轰动全国,关于安乐死的大论战席卷整个社会。邓颖超1988年1月22日致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认为安乐死是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我在几年前已经留下遗嘱,当我的生命要结束,用不着人工和药物延长寿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办法。”1989年10月16日又表示:“当我生命快要结束时,千万不要用药物来抢救,那是浪费人力物力的事,请组织批准,给予安乐死。”她的坦率和达观获得中共高层的充分肯定。
陕西汉中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明成和主治医生蒲连升提起公诉,1991年4月法院宣布二人无罪释放。蒲连升的美国同行杰克•科沃基恩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自1990年协助54岁的珍妮特自杀,病理学家杰克共帮助130位患者“摆脱痛苦”,性格张扬、无所畏惧的他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先后5次出庭受审。1998年11月,杰克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著名的《60分钟》节目里展示自己协助患者自杀的全过程,彻底惹恼了司法当局,被判二级谋杀罪入狱8年半,2007年方才获释。
2010年4月14日,82岁高龄的杰克•科沃基恩在纽约出席了以他为主角的影片《死亡医生》的首映礼。老影帝帕西诺将杰克倔犟、骄傲和舍生取义的品性刻画得入木三分。作为安乐死的倡导者和人权战士,杰克不惜以身试法,屡屡挑战社会容忍的红线。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那些痛不欲生的人们脱离苦海,与“谋杀”风马牛不相及。
当患者提出安乐死的要求时,杰克总是先做一番细致的了解,并征求患者家属的意见。如果患者是因为抑郁症要求离开这个世界,杰克会加以拒绝。对于那些延续生命无异于承受酷刑、生不如死的患者来说,杰克不是“死亡医生”,而是天使:有了这位天使的协助,他们才有可能在亲人的陪伴下,体面、无痛苦地离开这个让他们吃尽了苦头的世界。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杰克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从未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改初衷。
人类的所有活动最终都必然指向一个目标:生的尊严,死的尊严。(新民周刊)
3 ) 安乐死,只是个由头
很久不看电影,偶尔看上一看,无意间选了这个。纪录片的拍法,初看觉得寡淡,感觉上就是一砣支持安乐死的家伙,跟一砣宗教、伦理人士打架的故事。好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吃饱了撑得搞出来的内耗型故事。
开初,我很想质疑那个人的动机,为名或为财?但看导演的拍法,显然,沿着他崇拜的目光,我找不到这个动机。正郁闷着,电影到了后1/3的部分,高潮出来了。不算峰回路转,却浮现了那句话:动机真得不重要,结果有时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看他后面的路是怎么走的。挺好的一部电影,讲 执着、死亡、人性、媒体的功用以及法律的尊严。
影片进行到10分钟,杰克向病人解释在安乐死中用的3种药剂——输液管先向你输送镇定剂,让人进入熟睡状态;然后是肌肉松弛剂,这时人就不能呼吸了;最后是大量的氯化钾,它让人的心脏停博,这样就死了。好熟悉的经典注射死刑剂。
杰克劝说自己的病人捐献器官,“不仅给你的生命一个了结,而且让你的死亡更有意义。”“你可以捐赠你的器官,我们向你保证,对器官移植接受者遵循First-come-first-serve之原则。”以至于抗议者质疑他为了拿到器官,随便取人性命。他的朋友劝说他,最好先只做一件事,可他质疑:他们的器官有用,为什么不去劝说捐献?——这几年,Nerd果然流行。
再然后,杰克找到了一个好伙伴,费戈律师,俩人一起跟电影里的大坏蛋、保守分子汤姆森打架,赢得痛快淋漓。
打到高潮处,杰克穿着中古世纪的服装,带着木枷、脚镣,出现在法庭。他要拿到一个自己无罪的判例,结果,当然是赢了。判决后,费戈律师忙着去参加州长竞选——安乐死,是一个多么好的公民权利的话题,而一个为此奔忙的律师,多伟大。
而杰克呢,他也赢了,他没有被判刑,州检察长甚至允许,他只要别声张,愿意协助多少人自杀都行。但杰克呢,他偏不要躲在宇宙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做事,还得悄悄的。他说:“我要到最高法院去,要求立法。我要一个法律,让协助自杀合法化。”
现在,没有人帮他了,他要把事情闹大……过去协助自杀时,安乐死的患者用自己残余能动的器官打开死亡的阀门,他从不亲自按动那个按钮,那不合法。可是,那一天,他直接向病人注射了药品,把这一切拍下来,托人交给了麦克•华莱士,要让这个国家所有的观众都看到,他,死亡医生杰克,是如何亲手帮助一个病人死亡。进而,引起争议,引来诉讼,促进立法。那就是他的目的。可是,他失败了。
宣判时,法官说了段让我很是受用的话:“很明显,你到这儿来做最后的抗争,但你选错了地方,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是因为我们通过文明、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内部冲突。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有违人心的法律。你,可以批判、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或向选民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你不能犯法。没有人能忽视由为了控制痛苦而终止生命所引发的激烈论战。这次审判结束后,这场争论仍会以平静、理智的方式持续下去,但你的行为已淡出了公众的记忆。——这次审判并非针对这次争议,它只是针对您。”杰克亲手杀了一个人,一切都证据确凿,法律至上,他要被判刑。
前搭档儿费戈律师看着电视里的审判说,如同看着一个人如何把自己绞死,“他就不明白,他们会把他关到笼子里,然后把钥匙丢掉。”杰克被判了10年,实际服刑8年半,2007年出狱,时年79岁。
补充:看了豆瓣,才知道,这只是个微型电视剧,哈,有点像小时候上下两集的电视剧。不过,挺深刻的——其实,我不喜欢泛泛儿地去谈死亡、伦理,让人心烦意乱的,不好。可是法律,谈起来有精巧的逻辑,很自洽,看着就顺溜,嘿嘿。
4 ) “法律至上”与”生命的尊严”
这部电影应该是小众电影吧?涉及了“安乐死”这个到现在还争论不休,直到现在仍是绝大多数国家不能认可的事情。
医生杰克从医三十五年,见到太多承受巨大痛苦而现代医疗束手无措的病人,他认为医生的任务就是帮助患者解除痛苦,甚至包括用死亡来结束痛苦。他认为人应该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医生也可以协助病人自杀。他一共协助130多名患者自杀。他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谴责,他仍坚持这样做是对的,只是缺乏法律支持,应该对安乐死立法支持。对于那些已经选择离开人世的人来说他是对的,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杰克医生就是杀人犯。
在130多个“安乐死”的病人中有多年四肢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有老年痴呆症患者对未来身体的担心,害怕认不出丈夫和亲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的病人;有肺气肿呼吸极度困难的病人;有神经系统病变的病人,有晚期癌症的病人。这些病人饱受身体极度疼痛,心理绝望的折磨。杰克医生说:最重要的是我的病人感受,每一个人都有权死的有尊严。
被迫(太痛苦、太绝望)选择安乐死的病人是很无奈的选择,杰克医生的行为不管出于何种考虑毕竟触犯了法律。
在杰克医生强调的“生命的尊严”的伦理下,法官在宣判时的陈述了法律不容侵犯!这段话相当震撼和有说服力:“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或向选民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界限,你不能触犯法律,或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没有人会忽视由生命终止和疼痛控制......,这次审判针对的是无视法律.......法律至上。”
杰克医生的行为直到现在仍争论不休。这部电影像是一个开端一个记实,情与法的天平如何平衡?是以尊重生命的立法?还是社会道德秩序的法律?应该是越来越接近人性的合理。
5 ) 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与《深海长眠》、《爱你长久》和《野蛮人入侵》不同,本片更直接——人是否有“死亡权利”?没有遮遮掩掩,本片在一部部曲折的前作之后,终于直给了。
似乎有必要澄清几个点:
Jack kevorkian医生作为所谓的“斗士”是有自己的原因的,片中Susan Sarandon的角色在临终前两人惜别的时候,医生说出了心底的隐秘。此处的笔法是非常典范的好莱坞式,人的情感真相是支撑他行动必须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又是令人无法拒绝的(未免剧透就点到即止)——观众和舆论都需要,甚至本人。若非根据kevorkian医生传记改编,还着实戏剧化。
另外,关于本片网上流行着的一些只言片语的介绍是有偏差的。kevorkian医生所以在古稀高龄入狱8年并非因其此前协助130多名病人自杀,而是因他刻意挑战了美国法律。在最终使其获刑的案例中,kevorkian医生是亲手先给病人注射完安眠药待病人失去知觉后再直接注射致死药物,因而这个行为被定性为“安乐死”;而此前是医生利用装置由病人本人自己完成注射药物或释放毒气,因而那些案例被定性为“自杀”。区别在于法律本身,而情与法的界限被主审女法官最后陈辞点明。
得说,kevorkian医生是激进的立法推动者,而本片的高明却不在于描写一个“斗士”,而在于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先行者的孤独——名利在死亡面前毫不值钱,他是个真正的医生,他了解生命所以着迷于死亡。
6 )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
杰弗逊在《人权文件》里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文明社会,当人的生命产生之后,即被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甚至包括这个生命的拥有者。但是我有我的自主选择权,我有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不论以何种方式来结束都是我要走的路,我活我的我死我的,又关你什么事。对于一个陷入生存绝境的人,你不知道,活着对于他们有多辛苦,因为你有健康,你有明天,你有希望,你说你能够将心比心,你能好好照顾这些人支撑到自然死亡那一天,而他们这样艰辛的苟延残喘的活着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虚荣的良心。对于安乐死的坏处所谓有志之士可以林林总总的列出一堆,却没有人能为绝望的患者做出最好的决定。我无法选择何时、何种方式来到世界,但我愿能平静而有尊严地在我需要的时候离开,这应该是生命权利的一部分。你凭什么干涉。
这个世界对于安乐死和协助死亡太过伪善,安乐死有他的规范和限制。我们鼓励坚强的生者,但我们并不应该排斥安乐的死去。不是要我们要轻生,而是痛苦的无法生活。Jack Kevorkian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他站在病人的一边看到了他们的痛苦与艰辛,他做了这些人不敢做的事和不敢开的先河,或许那句生不逢时真是说对了,可是我相信,很多个很多个明天,当社会进步到那个阶段时,安乐死一定能通过法律合法化。
爷你比《身后事》里的连姆.尼森高尚多了,可他们不把你当《入殓师》看
HBO的这部迷你电视剧几近完美,它的手法很简单。导演也放弃了技术和手法的耍花招,他把所有功夫都放在了刻画人物和普及新闻事件上。Al Pacino老先生的表演绝对让你抓狂!
http://www.funshion.com/staff/list/n-e998bfe5b094c2b7e5b895e8a5bfe8afba.o-re.pt-vp.ta-1
看到今年年整七十的帕西诺还在荧幕上用他那干枯嶙峋的面孔和渐已走样的身躯为我们表演着,作为影迷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如果病痛让人失去了活的尊严为什么不可以让他死的安详一点
最后法官陈词很有意思,这不是针对这个事件,而是针对你个人,你不能藐视法律。这个太让人佩服了。再有就是,那是一个可以自由发表言论和抗议的地方。阿尔·帕西诺极佳的表演,固执又疯狂的老头
作为支持“安乐死就是一种医疗服务”观点的人,看了影片最后的审判让人气愤。上帝决定生命?狗屁。生命是自己的,就应该有自己决定。当肉体的痛苦最后降临在你身上时,你才会理解死亡是一种美。 阿尔·帕西诺虽老,但魅力不减。
这是我第一次为美国主旋律电影买单,故事上来讲野心有点太大,但是到现在都如此争议的问题能表现得不显过分偏颇着实不易。帕西诺第一个镜头就把我吓到了,表演精确到无话可说,法庭上放弃自我辩护的长镜头简直让人汗毛倒立。我想为他鞠躬,顺便教他演的这个倔老头子一些法律皮毛。
Jack 自己带上脚镣走上法庭争取尊严与权利的身影,确实让我看到了另一个甘地。Jack说得好:“死不是罪过”。死亡并不总是矗立在生命的反面、对面。而平静、尊严地死,恰是对生最大的尊重与致敬。
不认为是一个可以称为出色的剧本,文本本身太强势。看到最后一直在想这样的电影是否像《平衡》那样,拍成纪录片更牛逼。片子本身是有态度倾向的,这种态度讨巧大于锋利,以至于宣判之前的十分钟我已经难受的眼眶发酸
1.里面有个病人叫汤姆约克 2.我痛恨法律 3.我想看那卷记录死亡的录像带 4.最有爆发力的台词是“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5.那些举着“上帝决定生命”的傻逼们你们去死吧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不喜欢杰克,虽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但很讨厌杰克对于自己行为的那种坚持的态度,尤其是为了节省毒气而给老人缠塑料的那段,什么是安乐死,他竟然让病人那样痛苦!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整部戏最能表达作为观众对 杰克·科沃基恩 惋惜的便是最高院宣判之前,一位旁听庭审的人说“生不逢时”。这个用词十分精确,甚至对杰克·科沃基恩用“同情”这个词都有些蔑视他远超于时代的精神高度,这个高度甚至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对“人道主义”的定义范畴。喜欢Al Pacino最后的一段陈词“你们看到‘凶手’了吗,如果看到了,你们必须判他有罪,然后让历史来做出最严厉的评判。”
演技太完美了!“人们是能够自己掌握生死大权的,自主决定生死是人类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虽然安乐死对某些人是种解脱,但或许会让更多的人失去生存的勇气。
如果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尊严,请让我拥有结束这一切的尊严
70岁的Al Pacino依然魅力不减!
奶奶和我都会支持他的。
我希望有生之年看到安乐死的合法化。。。别等我毫无尊严的死了,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