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影片述说的事件,是在M国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片中的警探和雌雄悍匪都确有其人,这个案件无论是追捕过程还是罪犯最后的伏法镜头,都曾在M国的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这部电影我从头看到尾心里一直有点狐疑,警探从追捕开始就购买大量武器弹药,似乎就没有打算捕获罪犯,只是想着击毙,这就有点让人想不通了,毕竟当时不是在战场上,哪怕是个罪无可赦的罪犯,不经法院审判就可以乱枪击毙吗?M国不是一直标榜司法独立吗,纳闷。
电影的可看性还是很高的,只要有凯文·科斯特纳和伍迪·哈里森这两个老戏骨主演,就让人有观看下去的欲望,这两个人的演技还是没说的,影片采用平铺直述和平缓述事的方法,把追捕M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这对雌雄悍匪的过程娓娓道来,从另一个角度演绎大名鼎鼎的雌雄悍匪邦妮和克莱德的另一面。凯文和伍迪饰演30年代鼎鼎大名的老派德州骑警弗兰克和曼尼,两人原本已经退休却又被重新征召上阵,顶着压力和牵绊去追捕已经杀死了13名警察的雌雄悍匪。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一部明显的西部片,只不过把马匹换成了汽车,把那些热血沸腾的影像换成了稍显灰暗的平铺直述。可能这是出于为了影片的故事情节而刻意安排的吧。
整部影片就是追捕雌雄悍匪一条线,起初已经退休在家的弗兰克此时担任一家工厂的保安主管,接到当局委派的老同事带来的请求,他也曾犹豫,迟疑,为了验证自己还行不行,影片在此处还插入了一点诙谐幽默的情节,让人会心一笑,但他为了自己的底线依然义无反顾的上路,好在妻子是理解他的,知道他就是这么个人,他是一名警察,当国家需要他时,他就必须与匪徒搏斗。
一出门弗兰克就直奔枪店,购置武器的种类和数量把店老板都吓住了,他所有的做法都让人看的那么舒畅,快意,点明了就是要以暴易暴,在暴力层面和对方平等,此时他的老搭档曼尼也寻味而至,好嘛,此时两人的再度合作一定会在心中感慨万千吧。让人比较奇怪的是这对雌雄悍匪此时却逐渐成为了M国的全民英雄,拥有粉丝无数,民众甚至主动为这对悍匪通风报信、不惜窝藏包庇,这也太反智了吧,难道警察都被杀死了民众会更安全,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当然这也对这两名警探的追捕造成了很多困扰,以后谁再说M国人素质高我就跟他急,呵呵。
这两个已经退休的警察,身体素质肯定不能和年轻的时候比,但他们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互补的性格,采用最直接的方法办案,顶着下绊子、扯后腿和他们抢功的FBI带来的干扰和压力,打破常规,通过角色互换、痕迹追踪、民情访谈等手段逐渐摸清了罪犯行动路线,成功设伏,最终乱枪击毙这对雌雄悍匪,影片的最后民众争相瞻仰这对悍匪遗容,着实让人哭笑不得,可能在30年代,贫困的民众无处发泄对银行与政府的不满,觉得这两个悍匪为他们伸张正义了吧。
这部电影由网飞出品,讲述的是《雌雄大盗》中不同视角下警察追捕传奇悍匪邦妮和克莱德的故事。和1967年的浪漫公路大盗题材片不同,《劫匪》中邦妮和克莱德都是侧面描写,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两个重新出山的退休骑警Frank和Maney,故事也完全是他们俩的视角。 影片一开场就颇有致敬西部的味道,公路、车子、女人漂亮的鞋子、骑在马上的狱警手里的步枪,随后静谧的氛围马上被打破,荷枪实弹的劫狱节奏紧凑,暴力气息张扬狂野。由这场劫狱开始故事拉开帷幕,然后还算干脆利落的交代了整个故事的背景:雌雄大盗嚣张活跃,现代警察束手无策,已经退休的德州骑警被拉回舞台委以重任一路追捕邦妮和克莱德所组成的巴罗帮一伙。之后的故事讲述得略有沉闷,但是比较稳重且耐人寻味。和两个退休骑警对立的不仅仅是狡猾又嚣张的悍匪,同时还有支持匪帮的民众,以及具备着弹道分析、窃听、侦察机能高科技因此瞧不起他们的FBI。但是凭着猎手的直觉和经验,还原邦妮和克莱德的成长环境,探索草丛、脚印、烟盒、酒瓶,和狱友、线人、家人周旋,最终掌握了巴罗帮的行踪,后来的故事和真实事件以及《雌雄大盗》里讲述的一样,Frank和Maney及其他四个警察包围了邦妮和克莱德,后者双双死在130发子弹之下。
前面说这部片子虽然讲述冗长平缓略有沉闷,但是稳重且耐人寻味,即在于它展现了这个著名雌雄大盗的故事的另一面。关于邦妮和克莱德,影片虽然一直用一种符号一般的侧写方式来展现,但是也并不面目模糊。它既没有去美化诗意他们的罪行,也没有刻意进行符号式丑化。通过大萧条经济背景的展现、支持者的话、儿时朋友的描述和克莱德父亲讲述的克莱德的故事,大致还原了他们如何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抢劫者;同时也用两次警察被杀的俯视镜头展示如今的他们如何成为亡命之徒。如同Frank对克莱德父亲说的:也许你的孩子不是生来就有黑暗的灵魂,但是他现在是了。如同现实中狱友评价的,从童子军到响尾蛇。有些故事,在一些人眼里是浪漫豪情,在一些人眼里却是狼狈奔逃。真实的故事里,邦妮和克莱德劫富,但也杀无辜;除了银行,他们更是打劫商店、加油站;杀人起源于走火意外,但是在那之后便是肆无忌惮。社会的确破败,命运的确不公,但是“这些故事从来都只有一个结局”。影片里从Maney的口讲述了和Frank一夜枪杀60人强盗团伙的故事,一是为了解释结尾的130发子弹,另一个目的,也是在说,在这个疯狂的岁月,正义的一方,如同罪恶的一方,都不是单纯的一面。同根同源的阴暗,成长出蝙蝠侠和小丑两面。
影片最有意思的是对罪犯偶像化这一现象的刻画。破败的经济打垮了民众,人们心理需要一个支柱。疯狂对疯狂,堕落对堕落,邦妮和克莱德的暴力行为宣泄了底层人民对资本、对混乱的社会制度、对生命之不公的不满和敌意。他们成了众人的英雄,而爱打扮爱摄影爱写诗的时髦的邦妮更加重了其中的浪漫色彩。剧中一再展现出Frank和Maney对于这种疯狂现象的不理解和反感。邦妮和克莱德死后很多人赶来现场观看,他们的粉丝更是疯狂的抢夺他们身上的物件留作纪念,更有人试图割掉克莱德的耳朵。很难让人理解和接受这些疯狂的举动是出于爱。这种疯狂的社会环境下,衍生出疯狂的病态。人们面对生活无力反抗,就寄予在邦妮和克莱德身上,并在他们身上抽象出“反抗”的精神内核。在佩恩的镜头下,很难去抽离开去客观看待这种对于暴力犯罪的迷恋情感,但是稳重而沉闷的《劫匪》可以。
可以说《劫匪》是《雌雄大盗》的B面,是浪漫侠盗创作背后的真实人生,《雌雄大盗》有多么浪们激烈,《劫匪》就有多沉稳沉重。老派的西部公路追凶,正邪对立下的硬汉故事,解构一个癫狂时代下的传奇。
原来“颜值即正义”在上世纪30年代就在美国盛行了。雌雄大盗邦妮和克莱德,是一对外形靓丽的金童玉女,杀人如麻,手段凶残,却成了民众心目中的英雄,全美偶像,所到之处,拥趸无数。 两名退休探员横跨数州追杀他们,最后集结了6挺冲锋枪,射了千余发子弹,终于把这对亡命鸳鸯死死钉在车里。 结尾很讽刺,一部拖车拖着那辆被射成马蜂窝的汽车缓缓地从闹市经过,车里原封不动地陈列着两具新鲜的罪犯尸体。
早先看过《邦妮与克莱德》,雌雄大盗的确是传奇。而《THE HIGHWAYMEN》则提供了故事的另一面:那就是最终将雌雄大盗正法的德州骑警(TEXAS RANGERS)。
首先表达一下我对WOODY HARRELSON多年的欣赏!从《桃色交易》开始,我就觉得这位大哥好hot。之后他年纪大了,除了《天生杀人狂》之外基本也没再演过什么主角,可是每次当配角,他都能让影片多一个亮点。包括不久之前的《三块广告牌》,老警长真令人同情。现在老哥又跟KEVIN COSTNER一起演了个老骑警,老态毕现,但是偶尔一个镜头又闪过湛蓝的眼睛,还是那么帅:)
好吧说片子,这个片子台词特别好,值得细细拉一遍,可做教科书用。言简意赅,潜台词丰富,幽默适度,意味深长而并不卖弄。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警察们埋伏在公路旁的森林里等着伏击邦妮与克莱德的时候,HAMER对大家说一会儿他自己先出去,让别人等他信号再开枪。很显然,MANEY很难过,他不想让老伙伴一个人担这么大风险,这几乎有点像送死了。这时HAMER对MANEY说:我当初去找你可是又走了,就是不想让你经历现在这一切。That being said, I'm really glad you're here now. 这真是矛盾又真挚的兄弟情。顺便提一句,伏击这一段致敬黑泽明的《七武士》。
片子里邦妮几乎一直没有露脸,都是以高跟鞋或娇小裙装的背影出现,而克莱德则干脆连影像都没有——直到最后一刻,当他们发现已被警察包围,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脸和瞪大的眼睛,他们去拿枪却没有拿起来的手(感觉更像知道于事无补而放弃了),然后就是被子弹雨覆盖,布满弹孔的死状了。我觉得这样做,首先符合从两位骑警视角讲故事的结构,但更重要的是,作者强烈反感将邦妮与克莱德偶像化。这个问题并不是个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事。就像影片也展示了人们崇拜邦妮与克莱德的原因:经济凋敝,银行盘剥劳苦大众,而雌雄大盗专抢银行,在民众眼中他们不啻于侠盗罗宾汉。除此之外,深陷于平淡生活的人们,也天然喜欢反叛和传奇。对于这些价值,并不能简单地予以否定。然而同时,它也告诉你:邦妮与克莱德并没有只劫富济贫(其实只是劫了富),而是还残忍地杀了很多警察——这些警察也是普通人,他们的家人也靠他们养活。而大众对雌雄大盗的崇拜也发展到了病态的程度,除了女孩们都模仿邦妮的衣着以外,尤为骇人的一幕出现在他们死后——当载有二人尸体的车被拖回市内时,疯狂的粉丝们不顾阻拦,纷纷将手伸进车窗,能抓到什么是什么,管他是克莱德的手表,还是邦妮的头发甚至血肉……这里还黑了美联社(AP)一把,它第一时间出价1000元要采访HAMER,HAMER当时看了传话的人一眼就走了,剩下他的好哥们MANEY给来了一句:SHAME ON YOU :) 这一段让我想起木心说过的一段话,大致意思是:世人喜欢追逐那些庸俗的东西,就像走在路上,路对面有个热闹看,他就跑过去,看得流连忘返;那你就别等了,他不会回来的。
当年邦妮与克莱德伏法时的子弹数非常可观:汽车一共中了167弹,其中邦妮身中53弹,克莱德身中51弹。这个数字曾被用来嘲讽警方的怯懦和疯狂。如今看来,这种嘲讽似乎更像不用亲身犯险的媒体们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论调。《THE HIGHWAYMEN》有效地JUSTIFY了警察的做法:首先是开头,借HAMER买枪的契机,告诉观众邦妮与克莱德的武器装备有多厉害,他们在杀警察的时候,就是这样下雨般扫射过去的。后来又借MANEY之口,讲述了一段往事:当年有一伙强盗烧杀抢掠,德州骑警们去剿灭他们,每次去了都遵守法律先喊一声“举起手来!”而强盗们一听到这句话,就像得到信号一样直接扫射警察。几次之后,HAMER决定直接去消灭这群坏蛋,当时还有几个警察不愿这么做。但是MANEY总是跟他的好朋友HAMER在一起的,于是他们半夜突袭了强盗窝,把他们全都打死之后,才说了那句“举起手来”。是的,无论是警还是匪,一个人都是一条命,当警察们面对危险的罪犯,你不能要求他们总保持政治最正确——那样他们会送命的。
好的电影都有自己的观点,但同时也会展示现实的复杂与多样化。就像这部影片反对偶像化邦妮与克莱德,但并未因此掩盖他们令人同情的那一面。它藉由克莱德父亲之口,说出这个社会的不公:最初克莱德只是偷了一只鸡,却从此被法律严惩。HAMER出自他警察身份的执念,认为偷这只鸡就说明克莱德身上有邪恶的种子,他反问道:那你不想想他为什么会偷鸡?克莱德的父亲说:因为饿。HAMER不得不承认,他无法反驳。而更加令人动容的一个处理则是:邦妮与克莱德死后,好长一段屏幕时间整个给了他们的发小:一个一同长大,却当了警察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的价值观让他选择了与雌雄大盗不同的道路,可同时他又总是津津乐道地回忆发小们的点滴往事。伏击发生前,MANEY曾对这位小哥说:你只要负责辨认他们就行了,不想开枪可以不用开。小哥当时脸色苍白,却坚持说自己没事。然后伏击开始了,他也义无反顾地倾泻光自己枪里的子弹。可当他打开车门,面对布满弹孔的两位童年好友时,那种悲伤、震动、无措,当真难以言表。这是邦妮与克莱德死后的第一个场景,作者选择用这个小配角的视角来呈现,远比通过两位主角的视角呈现更具有悲天悯人的意味。
最后查了一下德州骑警,他们在短暂被取消后恢复直到如今。最近越来越发现德州真是个非常HARD CORE的州:当时本来在查二级谋杀(SECOND DEGREE MURDER)在德州怎么判,一查才知道,根据德州的法律,只要你是谋杀(MURDER),那就属于一级重罪(FIRST DEGREE FELONY),所以根本不存在二级谋杀这一说。相比于那些取消死刑的州,还有虽然没取消死刑却已中止执行死刑的州(比如加州),德州的做法深得我心。不是我嗜杀,而是我相信死刑是对死者起码的正义。美国因为司法系统财政不足而发展出辩诉交易,奥巴马甚至还写过论文试图倡导系统性地减少刑期——这些都是为了减少司法系统的开支。可是同时,他们又为了罪犯的“人权”而养着大量死刑犯,这些犯人不用劳动,全靠纳税人的钱养着,虽然被判了死刑也要等上好多年,而很多人最终也并没有被执行死刑,最终获得了假释,出来继续享受阳光和自由。
我还是相信古老的正义。
一对著名的雌雄大盗,残忍的杀害警察,手段残忍,在上世纪初那个通讯技术极不发达的年代,警察却对这对匪徒无可奈何,迫于无奈,请出了以同样凶悍、办案不拘小节,不择手段,但已被取缔的前骑警的退休老人来缉拿他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凌厉的手段最终击毙歹徒。
本片对主角年老的刻画非常有意思,主角举枪屡击不中的英雄迟暮,看到搭档一样年老的无奈,追逐嫌疑小孩追不上的不甘,同行的不屑甚至阻碍,因年长总是上厕所,关键时刻因为年长有顾虑不敢开枪错过机会等,让人有种年纪越大越不可抗拒的无力感。
最喜欢的就是音乐方面,平淡,冷静,就像生活一样无法抗拒变老但又不甘心,最后由平静来,向平静去,好像在说,人虽老,亦可以实现自己曾经的价值。
除此之外也反映出当时美国的社会问题:重型枪械随时可以买卖;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把匪徒当成明星甚至英雄一样竞相模仿、崇拜,甚至死后几万人为匪徒送葬;警察之间的斗争,面对悍匪相互推脱,对逮捕无能为力,无疑助长了悍匪气焰,从而反衬出老一代暴力终结者面对困难选择的果敢和坚决。
两位主演也是我特别喜欢的凯文特斯克纳和伍迪哈里森,简直把两个暮年的老炮儿演绝了,面对年长的无奈和动摇,但关键时刻又坚持曾经职业的神圣感,并坚持道德不崩塌,喜欢这部片子。
可惜的是什么都想说但是好像什么都缺点儿似的,总体还是有些拖沓。
���A�
“做好事不留名,只为了心中的正义”——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它意外成为我看完电影时,最大的感动。
对于唱着“接过雷锋的枪”长大的我来说,在自认为懂事的阶段,曾经产生过这样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他做好事不留名,却人人都知道呢?
没过多久我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了,即使我还没有找到答案……
后来世界变化的很快,我看到了什么烂事都要抢着往身上揽的、原本籍籍无名的恐怖组织,看到建立人设、什么好事儿都往身上蹭的新生代明星,我渐渐对“名”这个字词有了解读。
在这部电影中,两个前德州骑警追踪两个拥有明星般人气的杀人狂,拿着低于多年前的工资,离开温暖的家庭,拖着早已年迈的身体,横眉冷对千夫指地办案……当最终他们抓住劫匪,面对远远超出佣金的赚钱机会时,却挥一挥衣袖,扬长而去。
这,就是做好事不留名。
至于别人怎么宣扬他们的事迹,那与他们无关!
回到电影本身,它是一部用汽车代替了马的西部片,虽然故事发生在1934年,但它也包含了很多对时下有意义的细节:
新技术的出现,对旧的技术拥有超维度的打击,但技术只是辅助手段,越多的技术可能只会带来更多的规矩,而规矩会束缚技术的应用,甚至杀人。
比如老牛仔擅长的拔枪术,在手持式自动机枪的面前,根本不够看;但迷信技术的FBI反而因为技术被束缚了思考,他们花时间做犯罪现场鉴定、寻找证据链,(尚未成熟的)严谨与理性完败给拥有经验与直觉的老牛仔。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电影对整天充满焦虑的人群来说,非常治愈。
其它感想:
扫了一眼评论,看到很多人说沉闷,我评论过的上一部电影《三方国界》也有很多人说沉闷,但我真的没有那种感觉(详见《能人死在能耐上,这是个关于中年男人的故事》)。
我是个工作非常繁忙的人,所以我看片越来越倾向于用电脑,因为可以用右键快进,但无论是《三方国界》还是本片,我都看完了每一帧。可能我的心态是有些老了,也可能因为这些电影原本就是拍给中年、中老年人看的吧。
两部电影里,都充斥着中年人的力不从心。
无论是本阿尔弗莱克还是凯文科斯特纳饰演的角色,都曾经拥有过辉煌的青春期(牛逼过),之后他们从台前走到幕后;三方国界的主角还处于需要认清自己负重能力的阶段,本片主角已经是壮士暮年,年老不能以筋骨为能了。
这部电影沉闷之处,就是导演展示主角无能的部分,也是主角们对自己命运抗争的部分,我舍不得快进是因为我想看到他们的态度,想看到那些不向命运低头人的情绪。
那真的很难,但的确是我将会面对的未来。
我将会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
我将会被新科技吓得伏地抱头,
我将会看到曾经拿手又帅气的技能离我而去,
我将面对平庸……
同时我也要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我要勇敢前进,
我必须认清自己的能力,划下底线,运用智慧,摆脱束缚,
我将无我——为了生活和孩子!
其实挺工整挺对味的,只是看着科斯特纳老爷子连跑步都快跑不动的身影,难免太让人太心酸了。
主要就是解释为何要直接连人带车打成蜂窝。美國還是美國的時候,手提機關槍和自動步槍自由買賣,路牌用的鋼板厚到30-06普通彈打不穿。哈墨在槍店挑的那隻BAR當年零售價超過1500美元,說明幹什麼都離不開錢。
《邦妮与克莱德》的背面,一次异样的「翻拍」,相较于背负着新好莱坞盛名的前作以及其放置于时代语境下的多重解读性,这部干脆做成了工整老派的公路追击戏,把重心集中在事件本身,编导演协调的都相当不错,两个暮年警探更是让人瞧出了某些西部片里的悲情意味,说起西部片,《虎豹小霸王》也完全可以照着这个路子来一部嘛。
萧条时势绿林英雄,千里送兔瘸腿爆头,高油价怒拳问路,捉迷藏沙尘迷途;胡佛干涉,父亲嘱托,老德州骑警出山就地正法;没有花里胡哨动作场面,只有人命草芥千苍百孔;老派,好看
身为奇云高士拿老师的狂热粉丝,任何他演的电影都自带1星。本片中规中矩不功不过,但是有奇云高士拿老师啊!而且还有伍迪哈里森!就看他俩说话都够了。
“他们在偶像化邦妮和克莱德。我要阻止此事!”……片中科斯特纳的台词,既在谈史,也好像在评论那部六十年代同名经典。早就有评论反思,说它为了捕捉六十年代反文化浪潮的时代脉搏而将臭名昭著雌雄大盗包装成偶像的方式终将无法经受时代考验。不过转念再想,科斯特纳和哈里森不也是明星吗?网飞敢不敢让无名老头领衔以求表里如一?用电影的方式反思电影本身问题,终归难免打脸。更何况,这故事如改为全警方视角去讲,单纯在叙事张力上也有问题――强弱悬殊,很难融情。
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真实故事,主要看两个硬汉演员。对比之下,其实有意思,1967年嬉皮士年代拍摄的《邦妮与克莱德》,站在劫匪角度全然是浪漫爱情故事,雌雄大盗是反政府、反主流、追求个性解放的叛逆英雄,时髦人物,像大众偶像一样挑拨人们的神经,获得粉丝无数;现在拍的这部《劫匪》,站在警方、政府的角度,是捍卫警方尊严,捍卫老牛仔精神的传统故事,就像辛辛苦苦去狩猎怎么说都要有个结果,没想到凯文·科斯特纳、伍迪·哈里森这么老了,只有骨头还这么硬朗。
可能又有人抱怨平铺直叙,流水账,冗长。NO,这是一部非常工整、沉着老派、手法娴熟的公路片,不炫技,不煽情,不脸谱化。尤其对臭名昭著恶贯满盈的雌雄大盗,被民众封神的那种魔幻现实主义,呈现的淋漓尽致,另一个角度体现一种类似斯德哥摩尔综合症的扭曲社会价值观。以小见大管中窥豹,重现那个时代广泛的一种焦虑。
他者视角的邦妮与克莱德,对这对亡命鸳鸯所吸引的狂热的刻画倒是透着对当下的思索;不过拍的太情绪化也太现代化,失去了时空距离所带来的幻想美感。
穿了制服後看了更有感觸,某些部分還是有神學基調和所謂「呼召」的影子存在,一個清教徒和酗酒者依循德州古法執行必要的制裁。巴洛幫車上繳獲那三隻上了膛的BAR和多次蓄意殺警的鏡頭只更確定當場格斃和補槍的必要性,福特車已被證明無法用點四五湯米槍射穿,點三零零六是必要而非執法過當的有效選擇。那位達拉斯童年玩伴警員自願端起BAR和其他人一同開火也是表現了相當的勇氣和決斷。
我们杀死了最危险的罪犯,而他们成为了英雄,一曲西部硬汉的悲歌。
也许有一天他们会老无所依,但他们仍然还是德州骑警。
同样是讲两个人的故事,《邦妮与克莱德》以小见大,以个人行为彰显一个时代,而《劫匪》就仅仅是两个人的表面行动,老演员虽好,但内容空洞无物。
太沉闷了,硬生生把悬疑片拍成了传记片。
失望,我原本期待是老无所依呢,结果连黄石都不如
又是一部网飞被骗投资之作(误)也不能说被骗,就是导演OK,演员OK,但看完就是中规中矩,还不如从两个劫匪的视角拍。
放在5年前,这样的片子我可能连简介都懒得看。如今的我,听着窗外的春雨,泡上一杯茶,看两个老戏骨娓娓道来。就连结尾处的小趣味,都只是在内心哼哼了一下。年迈骑警的心境,想必能理解一二
电影用特写来展示苍老,用远景来呈现孤独。单个场景氛围把控很好,通过配乐、镜头和布光可以营造出任何想要的感觉。但整体节奏略显冗长。正邪对立之下暴露出更尖锐深刻的问题:杀人恶魔被民众当做电影明星一样追捧崇拜,这是多么令人胆寒。“我祝他们好运。他们只抢银行的钱,而银行的钱是从穷人手里抢的。”为什么法外之徒和暴乱分子总能得到一部分人的青睐和支持?那是因为被杀死的不是他们的亲人。最后把满是弹孔和血迹的汽车拖来“游行”,狂热的群众、错愕的表情,和橱窗后两个同样杀人无数的人那种平静和空虚对比,充满深意。悠长的配乐缓缓流淌,两人落寞的身影从喧闹的人群背后走过,接受英雄般欢呼的不是他们,仿佛他们才是躺在车里的那两人。
除开故事,两个主演的演技和魅力就值五星!画面和氛围十分对味,观看的每一分钟都很享受。和伍迪演的角色不同,潘乔怎么一直在换领带啊,出来抓人还不忘穿衣打扮么...
人在时代里被碾压过去,回望过去,悍匪与真探都是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