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些电影用星去评价你会觉得是对它的侮辱
这才是电影该有的样子,没有任何艰深的隐喻和生硬的心灵鸡汤,却能让人收获颇多;没有刻意的煽情,却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热泪闪动;剧情虽曲折坎坷,却能让人欢笑不断并且心从神往;看似简单平淡却又像冰山里涌动的岩浆,看过后便永远炽热在心里。
让人魂牵梦绕的乡村风景和乡村乐。
三个一路嬉笑怒骂历经磨难终获救赎的逃犯。
一个压铁轨的给三人未来预言的瞎眼老头。
一个出卖灵魂给撒旦的黑人吉他手。
一个靠抢劫银行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的罪犯。
一个卖圣经却靠欺骗和掠夺他人来生存的独眼胖子。
一个总是满嘴脏话却连任四届的老州长。
组成了这趟欢乐与辛酸并存的旅程。有关人性,有关理想,有关友情,有关人生。
每个独自远行的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电影里是亲人的背弃,被他人为利益而欺骗,朋友离去的痛苦,前行路上的起起落落,一无所有。
现实中的已不言自明。
但别忘了电影传达给我们的是乐观,一路上永远都是美丽的风景,和欢乐的音乐,还有不离不弃的朋友和无论处境多艰难都不忘买一盒文彬牌发油的优雅。
黛色的天空下绿野连山,树木成群,微风浮动,寂寥的公路上汽车驶过,伴着歌声: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you make me happy,when skies are gray…
谁能用语言来形容这种美好?
苦难和不公是事实,美好与希望同样也是。
继续走吧,继续走。我们终会找到一座巨大的宝藏,虽然可能并不是我们要找的那座,虽然道路崎岖,心力交瘁,但我们要坚持走下去,直到得到救赎。
2 ) O Brother, Where Are You?
说实话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一直以为这部电影的名字是我文章的标题。结果去射手网搜索字幕的时候发现没有这个电影,仔细看了一下片名,才发现是Art Thou。
我这个人看东西不仔细,小时候考试总是漏做一篇试卷。却很喜欢对这种事情钻牛角尖。Art Thou的出现我自然不会放过。
具体是什么意思我去google了一下,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条目:
Dust thou art, and unto dust shalt thou return.
你本是尘土就该归於尘土。
虽然我最后发现Art Thou的意思其实就是和Are You差不多,只不过是前者年代比较久远罢了,但是这句帅气无敌的句子也够我做MSN签名装深沉一段时间了。
貌似扯远了,回到正题。
这部电影和科恩兄弟的其他片子一样(虽然是Ethan Coen拍的,但是我也暂且将它归为一类吧),每个人的解读都会有不同,往往分析的时候都有自己思想的影子。说来惭愧,我在看完整部电影两次之后都没有把这部电影和小时候粗阅过的奥德赛的一个边角联系起来,直到我上了豆瓣看了各位大大的评价才恍然大悟。可能是里面的歌声太过于动听,以至于将我平时爱钻研小细节的情绪都一并带走了。
如果你喜欢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你一定会爱上这部电影。
科恩兄弟在一副略微泛黄的胶片上,用3个史上最可爱的越狱者的视角,在他们旅行的路上刻画了在修建铁路的唱歌囚犯们,盲人铁路工人(可能是有寓意的吧。),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的黑人吉他手,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而每天抢劫犯案的娃娃脸Nelson,不择手段的商人强盗,以及3K党,贩卖面粉发家的州长等等。有些人出场就只一瞬,但是都有理由让人难以忘记。
仿佛就是一部美国30年代的风情画。还是有声的。
那些怀旧的老歌。由轻柔的Big Rock Candy Mountain,直到稍显凄怆的I Am A Man With Constant Sorrow,每当电影的高潮,里面的角色都倾向于用歌声表达自己的感情,收起那或者顽皮的表情,或者严肃的神态,或者残酷的面庞,每个人都变得那么美好。就像我每当听到“当我离开我的故乡Kentucky,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将注定继续流浪。”的句子时,都会情不自禁的在腿上打起拍子,跟着电影中稍显邋遢的乔治克鲁尼一起哼唱。
每部科恩兄弟的电影,都仿佛在抒发着一种思绪,这种思绪是隐藏于他们的黑色幽默和正经之下的一个秘密,就像是调侃之余的哀伤,玩笑之余的落寞。Miniapolis的浓雾和那蹩脚的美国乡音,Texas的烈日和那稍显不羁的牛仔强调,Missisipi的流水和那有点旧式的英语。这些都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或许每一部科恩兄弟的电影,也都代表着一个地方的风情,一群典型淳朴的人,以及一个时代的痕迹。
3 ) 天籁之音
在第四十四届格莱美的最佳专辑评选上,有一张专辑的出现最出人意料,既不是什么大牌明星新作也不是什么高水平新人的表现,而是一张以往最多只在专署奖项上出现的电影原声CD。
2000年到2001年有不少好的音乐电影的出现,比如冰岛歌后Bjork的Dancer in the Dark,讲述摇滚歌星里程的Almost Famous等,这些电影原声都获得了很高的商业成功,也赢得很多歌迷的喜欢,不过在今年获得大红大紫的是科恩兄弟导演的喜剧电影《O Brother, Where Art Thou?》(老兄,你在哪儿?)的电影原声。
上面所说到的各个电影,都在影片中穿插着大量美妙好听的歌曲,却不外乎现代流行音乐的各种类罢了,象《O Brother, Where Art Thou?》这样描写30年代老美国故事的电影,里面却使用到了足够怀旧也足够经典的老歌。为了制作出贴切电影年代(1932年)的密西西比之声,科恩兄弟找来了T-Bone Burnett,这位曾经给诸如Elvis Costello,Sam Phillips, Joseph Arthur,和Counting Crows这些民谣-摇滚艺人都做过监制的大师级的制作人,来追忆和重现那个时代的乡村音乐,根草,民谣,宗教圣歌和布鲁斯。科恩兄弟和Burnett将这个电影的配乐做成了那个时代的音乐历史大集汇。
尽管出现在影片中的歌曲全都不是为电影新制作的,而且这些艺人也不是能经常做那些早期的音乐,但他们的努力使得所有出现在影片中的歌曲都达到了给影片升华的作用。这些歌曲包括1955年由Alan Lomax所做的描写黑狱生活的"Po Lazarus"——对了,顺便提一下,所有这些歌曲都是由一些老乡村(如Fairfield Four, Ralph Stanley, the Whites)和新起来的很棒的歌手/组合(如Gillian Welch, Alison Krauss, Emmylou Harris)录制的,所有歌曲都没有用那些现代常用的数字录音,这样使歌曲达到了符合那个时代的,颇为真实的效果。
这些歌曲里有一首歌相信看过电影的人一定不会忘记,就是Dan Tyminksi的"I Am a Man of Constant Sorrow",这个在电影中使那三个倒霉蛋偶然间一唱成名,最后救了自己的歌曲,是一首欢快自然,白听不厌的老根草/乡村作品。还有三个愚蠢可爱的倒霉蛋在河边妄图洗掉自己的罪恶时那首"Didn\'t Leave Nobody But the Baby",以及出现在影片高潮部分表现3K党聚会场面的"O Death",所有的一切都在制作人Burnett手下完美的表现了出来,尽管这都是老早前的作品,但是今天听起来仍然不会有丝毫的厌恶,反而由于那种没有商业动机,纯粹表现音乐的气质,让人过耳不忘,甚至这些歌曲差点反客为主抢了电影的风头。
4 ) 人生需要一些自嘲。
如果你看过科恩兄弟的电影,你就会发现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就是几个人不停的在斗着嘴。不停的讲,不停的辩解,不停的说。用北京话讲,一群“碎嘴子”。
不管是去年大热的《阅后即焚》,还是早些年的《谋杀绿脚趾》,或者就是这部流传已久的《逃狱三王》,你都能看到这些主角们的喋喋不休和夸夸其谈,在矫情的每一个话题,每一个评论的对象,述说的每一句话。
毫无疑问,这就是科恩兄弟电影的一贯风格,稀奇古怪的情节和巧妙安排的线索,以及一帮碎嘴子的台词表演,形成的乐趣所在。
这部电影其实更像是一部公路片,以乔治•克鲁尼饰演的囚犯艾弗瑞特,率领着两个跟班德尔玛和皮特,逃离了每天枯燥的碎大石修路的沉重工作,以取一笔天外之财的遥远梦想,诱使三个人共同逃狱去挽救他已经垂危的婚姻生活。
这一路上,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和奇奇怪怪的事。都因为与这三个人的偶遇,在原本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发生了不可预测的变化。
其实这些并不是表述的重点,但是它确实我们观点的来源。就是在繁重的人生面前,我们每一个活在其中的个体,都需要一些自嘲来应对平凡的生活。但事情的巧妙,就在于当平行相驰的人在某一点上发生关联的话,事情的结局就不再是你熟悉的轨迹,而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黑人吉他手托米,原本是一个自以为和魔鬼交换了灵魂的音乐家,去参加电台演出。因为巧遇逃狱三王,录制了一首很广为流传的歌曲,并且乡巴佬乐团名扬天下。就在他被祭奠处死的瞬间,新的人生翻开了另一幕。
《圣经》推销员大盗—独眼龙大丹,在抢夺了逃狱三王的钱之后,在黑人托米的祭奠式上,非常骁勇的防卫住了由天而降的旗杆,却被十字架砸到天国。这是多么大的一种嘲讽。
声明狼籍的强盗“娃娃脸尼尔森”,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成年人,不断的沿路烧杀抢掳,却因为一句话而黯然神伤,他仅仅想摆脱娃娃脸这个称号,直到最后被抓。这看起来是多么神奇的形象营销。
而竞选的官员派比,也因为和逃狱三王的交织,而改变的竞选的格局。甚至是逃狱三王自己,在被赦免了的回家之路上,却被安排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结局,就是他们被执法官库利抓到了。我们原以为影片就会以这样的一个悲剧结束,然后科恩兄弟又以此嘲讽了我们,山洪暴发的千钧一刻,又一次拯救了这帮碎嘴子。
每个人面对每件事情的每种态度,在我们看来都是人生最需要的自嘲。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不管是希望,还是绝望,我们都应该不停的唠叨,不停的表述对每件事情的看法,不停的沟通。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与这个世界有呼吸的关系,也因为只有这样在面临众多艰难困苦的同时,自嘲变得最有勇气。
5 ) 那个娃娃脸,尼尔森
1、剧里的娃娃脸,尼尔森。
一个看似疯狂的人
捆着一身炸药,潇洒抢银行的大盗,在被评论为娃娃脸尼尔森时,恼羞成怒。
然后,按照常理来说,霸气的大盗应该提枪就干。相反,他的生气后更多是自我沮丧,自我懊恼,却不伤及他人
所以,他恶吗?
只是,得有多自卑,才会争取这种方式的光彩夺目。
2、历史上的娃娃脸”尼尔森。
1908年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在他少年时期,正是美国犯罪最猖獗的年代,而尼尔森从小就跟着一群地痞流氓鬼混,7岁时尼尔森因玩枪不慎打中同伴第一次被捕,13岁时因偷窃汽车再次入狱,尼尔森短暂的生命只活了26岁,一大半时间都在犯罪。
并且犯罪不断升级,从小偷小摸,到抢富豪,抢银行,最后成为FBI的“头号公敌”,抢杀3名FBI选手,一炮而红。
最后身中17枪,生命定格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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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其一生,摆脱不了“娃娃脸”三个字。
而你我呢?
6 ) I have a plan, but not a clue.
还好在看这部电影之前我没看过奥德赛,所以得以有了超完美的两个小时,不用理会窗外的淫雨霏霏。George Clooney带着John Turturro(右边呲牙的哥们儿,眼熟吧?)将科恩兄弟的天马行空的黑色天才发挥到淋漓尽致。反观去年科恩兄弟拍的《阅后即焚》,虽然有着同样的导演,甚至更为强大的演员阵容(克鲁尼+Brad Pitt),跟这部《越狱三王》相比却相形见绌,本片堪称科恩兄弟黑色幽默的代表作。
三兄弟在逃狱路上的种种奇遇和美国中部大平原的壮丽景致将我在看完《老无所依》之后那种莫名压抑一扫而光。正如很多影评中推荐的,本片OST绝对上乘。30年代质朴的民谣不仅和美国南部大农场的明媚阳光相得益彰,更跟剧情配合的严丝合缝。
据说剧情中很多地方隐喻和模仿《奥德赛》,对于我们这些中国粉丝未免是些遗憾。这也是好莱坞电影在中国无法扫除的死角,毕竟高水准的电影都要牵扯到西方的文化背景,我们这些人就不见得能体会到导演和剧本的高明之处。所以,但愿中国的电影业早点发展起来吧。或许当张艺谋、陈凯歌这种依靠场面和明星赚票房的人纷纷下岗该行去做晚会的时候,才能说中国电影天亮了。
至于那位编辑无用论的张纪中,我的建议是,您折腾完金庸琼瑶曹雪芹之后,也就只能去折腾莎士比亚去了。或许能拿到半个奖也未可知,哈哈。
【B】科恩兄弟娱乐起来也是够彻底,人物成长为零,不过本来也就是图个好玩儿的东西。克鲁尼前半段表演过于浮夸。
科恩兄弟半戏谑地宣称[逃狱三王]改编自<奥德赛>,而当年的影评人宣称不明白这场漫游目的为何,太遗憾了,因为它本来就不应有目的。荒诞是新时代喜剧的核心,更是科恩兄弟世界观的基石,因此更为重要的是,影片能否把这种荒诞传达出来。最终结果让人不能够再满意,其中最重要的元素是那些富有个性的音乐
哈哈哈哈最后剧情真是神逆转,三个哥们儿一个比一个表情帝!太喜欢了!乡巴佬合唱团回归那段真是笑死我了,歌太好听了(《美国哈兰县》里面似乎有类似旋律的民谣)。
荒诞得让我很喜欢,配乐也好听。
好玩、怀旧、可爱
科恩兄弟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喜剧方式去解构《奥德赛》,甚至没有合适的喜剧演员,相比之下《大话西游》(有周星驰的)这方面就做得不错。喜剧中为让观众思考的超现实主义手法如果不利用间离效果(该片中的牛等),效果会差很多。很久以前读过《奥德赛》等其古希腊和中世纪诗歌,具体内容全忘了,但那种与生命与未来与“上帝”(我尝试去理解的)的强烈连接,还是能感受到的。走马观花的解构,更像是现代中产阶级心灵上的坐井观天。
一部将2进行到底的影片,对《奥德赛》一点儿都不了解,但科恩兄弟的改编完全是颠覆到了极致。我就全当公路喜剧片看的,人物设置都很2很疯狂,仍然有着很强的寓言色彩。歌曲都相当好听,好莱坞一线演员的唱功都如此了得,实在是佩服~
处处奇观、处处奇迹,非常好看。歌太好听了。这次逃跑的旅程算得上现代奥德赛,最开始铁轨上的盲老头是预言家呀,在前电力时代描绘最后的神迹。
科恩兄弟的作品总是如此独树一帜,荒诞间掺杂着怀旧的调调,加上那一股浓浓的乡村范,这种黑色幽默的确令人着迷。影片原声很赞,三大傻很有趣~
科恩兄弟最为温柔的一部电影,一头尖牙外露却哼着Country Blues的狮子。乔治克鲁尼三十年代的扮相还有些神似克拉克盖博。在Crossroad遇见Robert Johnson时蓝调乐迷必定会拍手叫好。三K党一场火光夜戏就像马克吐温和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画面瞬间合体,真正的Dear Old Southland。
太搞了的科恩兄弟,乡巴佬组合,男人的痛,大胡子组合,影院里的那幕低声细语。真的是让人从头笑到尾,当然不止这些,还有这片子极富西部风格的色调和迪金斯的摄影。原声也是赞!
挺逗的,有卡通风格,这部电影让我喜欢上了美国乡村音乐!有时候 George Clooney给我一种很像发哥的感觉,都喜欢大奔头,都很帅,很偶男人味的。尤其是都去表演一个偏调皮的角色的时候最像,很有喜感
对《奥德赛》的解构,在这个故事中,科恩兄弟对美国历史和政治进行了隐喻式的探讨,追寻着美国民主政治、宗教以及民众心态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历史性变迁,在这一点上,影片可以被称为一部史诗而当之无愧。把自己灵魂卖给魔鬼的黑人兄弟原型是罗伯特•约翰逊。科恩兄弟总是在他们的电影里恶搞克鲁尼。
目前为止,科恩兄弟的作品称的上喜欢的只有这一部,音乐用的好,跟电影怀旧温情的基调很搭,三个主角也都很有意思
关于推轨盲人老者的身份,有人根据奥德赛模式认为是荷马,也有人依照宗教救赎流程推定为上帝。但哥更愿意将其理解为一种俗人入世行走的象征:永远在既定的轨道上,毫无预见性地盲目前行。君不见电影结尾时,连英雄主角都逃不过世俗的羁绊,坠入梦想寄托者——妻子的欲望辩证需求的陷阱中。【9↑】
科恩兄弟套用荷马史诗向乡村、布鲁斯和灵歌的致敬,对上帝和灵魂的探讨;但又犯了他们形式感过强的老毛病;罗杰·迪金斯低调而华丽的摄影深得我心,开首的黄色滤镜应用无比抓人 P.S. 这部片子的OST一定是Country粉的心头好。
原声大赞,比较搞
追求刺激的人,没有永远的高潮,前一分钟意气风发,后一分钟郁郁寡欢。非常好听的乡村音乐。
科恩兄弟写的诗
很有意思的片子,三个主角搭的很好,色调和海报都是我喜欢的类型。不得不说,科恩兄弟很有才,把奥德赛可以用这种形式诠释。另,影片的OST很棒,浓浓的乡村民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