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

战争片俄罗斯2023

主演:米兰·道敕,Laura Bach,克塞尼亚·杰格佳列娃,夏洛特·哈伍德,Oleg Gorbunov,Aleksandr Kakhun,柳波芙·阿克肖诺娃,亚力克萨·巴杜科夫,谢尔盖·别兹鲁科夫,阿兰·布拉泽维奇

导演:尼古拉·列别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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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5 21:17

详细剧情

1945年,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开始工作,来纽伦堡工作的人中有伊戈尔·沃尔金,他很年轻,但经历过战争,会说几种外语。沃尔金将在米加乔夫上校率领的苏联代表团中担任翻译。一天,在纽伦堡街头,沃尔金遇到了一位年轻的俄罗斯女孩莉娜……

 长篇影评

 1 ) 纯粹从法学角度谈《纽伦堡审判》最后的判决

       从电影的角度说,《纽伦堡审判》实在是我近一段时间以来看过的好莱坞老电影中最好看最精彩的一部了。事实上从道义的角度讲,我觉得最后海伍德法官的判决没有问题,但从法律本身哪怕法理上讲,我并不认为他最后的判决多么有法律依据。
    首先,这部电影由始至终没有清楚告诉我们,法庭起诉这四位德国法官的罪名是什么?我想应该不是谋杀罪,如果是谋杀罪的话,很显然,应该等德国重组政府以后,由新的德国政府下属的法院审判他们,英美法苏四国哪怕是战胜国,也没有管辖权去审判这四个德国法官。因为这四位法官是在德国国内主持审判工作,哪怕他们的行为等于是协助杀人,那杀的也是德国国内的本国国民,在德国境内,对德国国民犯下的谋杀罪,外国法庭有什么资格进行管辖呢?
    根据真实历史上的纽伦堡审判,战胜国对德国战犯的审判,所起诉的罪名有两项,即“危害人类罪”和“反人道罪”。这两项罪名是国际法上认定的罪名,既然违反的是国际法,那么英美法苏四国当然有管辖权对德国境内的战犯进行审判。但等等,新的问题又来了。因为事实上,“危害人类罪”和“反人道罪”这两项罪名是在二战结束后,于1945年签订的《伦敦宪章》所正式定义确定的罪名。在此之前,传统国际法还从未惩罚过个人而只惩罚国家,个人只能交由本国司法机构在国内法的体制下提起诉讼。
    而现代刑法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说,一个行为之前不被认定为有罪,在这个行为发生后,法律才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那么,新确立的法律也不能对之前的行为进行惩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确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普通公民对法的可预期性,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即可以放心去做,而不用担心哪天这个行为突然被认为是犯罪。这也是刑法与道德的区别所在,道德是,一个行为违背内心良知而依然去做,则可以收到谴责;而刑法是,一个行为只要没有触犯确定的法律,哪怕心里知道可能不对,也不应受到处罚。
    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看,用二战后才确立的新罪名,来惩罚二战时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美国的宪法精神。
    所以正如电影中鲁尔夫在一开庭就提出的那样,这场审判的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而且英美法苏的法官是否真有审判德国人的司法管辖权,也是有疑问的。
    好了,就算我们不从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来看待这个问题,而仅从实体法的角度来说,影片中那四个德国法官的行为是否真的具备了“有责性”,也是很有争议的。
    从刑法四要件角度讲,一个行为最后被认定为有罪,要符合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从刑法三性角度讲,一个行为被认定为有罪,也要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正如他们的辩护律师鲁尔夫所致力于辩解的地方——主观要件或有责性——是认定他们行为有罪的最大软肋。
    如果我是他们辩护的律师,也会选择鲁尔夫的辩护策略,揪住他们的主观是否真有期待可能性或者他们的行为是否真有有责性,来大谈特谈。
    法官不是法律的制定者,而仅仅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且法官的职责恰恰要求法官忠诚地执行国家所制定的法律,哪怕这个法律与他的道德相抵触。至于这些法律所造成的结果,不应由法官承担责任,而是制定法律的议会为之负责,这不正是三权分立之要义所在吗?一个称职的法官,不正是应该抛开自己的主观感情和正义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判断案件,永不质疑法律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吗?
    我们难道有可能说,一个人因为守法,所以他在违法?一个人因为忠诚地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所以他应该被法律所惩罚?这难道不是法治史上最大的悖论吗?
    反过来说,一个人说,因为我不认可我国的某项法律,所以我就可以不去遵守这项法律,并且不应受到任何惩罚。这有可能吗?比如一个基督教信徒,严格按照宗教教义反对堕胎和计划生育,他是不是就可以无视中国的法律想生几个生几个呢?他是不是去捣毁堕胎医院,而不用负任何责任呢?事实上,无论他本人持什么样的立场和观点,他都不得不遵守他所在国家的法律,除非他出国。
    那么对于一个普通人尚且如此,对于一个国家的法官,最高的司法裁判者,要求他不顾这个国家颁布的法律,完全按照自己内心的道义去自由行事,这岂不是更加不可能吗?
    用一个更加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死刑执行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刽子手,他的职责就是把送来他这里的人杀死,而这个人究竟有罪无罪,是否是错判,需要他来分辨吗?他显然没有这个义务来分辨。如果最后发现,他所杀死的这个人,其实是一起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或者干脆就是一个被政治迫害的持不同政见者,那么这个刽子手难道也要被一起追究杀人罪的责任吗?这显然是荒谬的。
    因为他的行为是基于他们的职责和法律的规定,而他们只是忠实地按照法律办事,所以,虽然他们的行为造成了恶果,但这恶果的责任无论如何也不能追究到他们的头上去,而你也不能期待他们会通过故意不遵守职责和违法的行为,来避免恶果的产生。这就是我所说的,他们的主观要件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而他们的行为不具有有责性。
    当然,电影中的起诉人,劳森上校,他持的一个观点是,因为这些法官都是真正精通法律的社会精英,他们比起普通大众,更应该清楚那些纳粹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他们心里应该明白这些纳粹法律在本质上是反法律的。然而他们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坐视恶果的发生,所以他们其实是纳粹罪行的同谋者,或者起码也是一个纵容者。
    我们同样用刽子手打比方。按劳森上校的意思,这个刽子手心里很清楚,这个送来的死刑犯是一个无辜的人,然而刽子手依然执行了死刑,杀死了他。这个时候这个刽子手是否应该被认为是谋杀罪的共犯呢?
    我觉得依然是勉强的。因为还是期待可能性的问题。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期待刽子手能做什么?他去救下那个犯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哪怕那个犯人的确是无辜的,但此时此刻,他依然是被国家法律认定了的死刑犯,而救下他等于是触犯法律。刽子手不可能因为内心的良知就去触犯现实的法律,这对一个人的要求显然太高了。
    那么对于那些法官,我认为同样如此。他们虽然清楚这些法律是“恶法”,但恶法一样是国家立法机构按照正常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它依然享有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我们又如何能够期待这些法官因为自己内心的正义原则,而选择故意触犯这些法律呢?
    所以我最终的结论是,最终海伍德法官对他们四人全部判处有罪并处以终身监禁,是缺乏法理依据的。并且很显然,海伍德法官是一位自然法学派的信徒,但一个学派的理论,显然不是法庭判决的依据。

 2 ) 理智与情感:从《纽伦堡审判》到《东京审判》

理智与情感:从《纽伦堡审判》到《东京审判》

passionfly

     2006年的9月,注定是纪念和追忆的时节,“9.11”事件五周年,“9.18”事变七十五周年,美国国耻日接踵而来的是中国国耻日,上苍似乎在冥冥之中暗示人们,对于战争的反思与感慨,纵亘历史,横越国界。

     电影《东京审判》的上映,无疑给这样的时节更增添了浓浓的秋意。《东京审判》,一部以法律为主题、再现历史、弘扬爱国的主流电影,却得不到公共财政名正言顺的支持,流落到民间以市场化运作,却又险些在法治缺失的电影产业中因资金筹措不慎而翻船;《东京审判》,一部投资巨大、明星云集的大片,几经周折终于摄制完成,却因牵涉国际时局和政治稳定,涉嫌煽动民族仇恨,而迟迟未得审批公映,直到一年后四小时的样片被删减成一小时才终获上映,而在票房成绩斐然并受到观众肯定之际,许多院线却仍在犹豫和观望。这样一部电影的传奇式经历本身就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中国电影人在权力与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如履薄冰、如走钢丝;融资时如孙儿,受审时如媳妇;唯求剧本能得保全、影像能见天日;其艺术之多艰,其世态之炎凉,此案可见一斑。

     话说回来,同情归同情,虽然资金困难又被删减,但对电影的本身的评价及其内容主题的思考却容不得降低标准和感情用事。要评价《东京审判》这部电影可以有各种参照,比如和时下国内外的商业电影比,和国内的“主旋律”电影比,和类似题材的文艺片及艺术电影比等等。

     首先与商业片比,总的说来,《东京审判》在制作的观赏性和商业运作的层面,是在努力追赶国外的商业大片。比如历史和法律题材选择的看点、国际化演员班底和明星阵容、悬念和节奏的把握、摄影和视频剪辑的效果以及背景音效和音乐等,无疑这些与国内传统的“主旋律”电影相比,观赏性明显加强了。但是如果真跟国外顶尖的商业大片比,该片又明显有失分量不足,用导演高群书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炒白菜”。比如支线的故事性很差,几乎是象征性的情节和场面,叙事不够流畅和集中,几个人物的纠葛很零散,过分依赖旁白,而旁白又显得很官腔,比不得摩根?弗里曼在《肖恩克的救赎》和《百万宝贝》里旁白的感觉。支线不仅单薄而且跟主线没有交叉,梅汝璈在支线里只是个看客,这又直接导致主线暴露出重复和枯燥的弊病,前伏笔后照应的悬念和豁然开朗的效果也就不明显(比如“保密”宣誓与片尾的投票、向哲浚的“秘密武器”、大川周明的疯癫也没有下文而转成了不远不近的旁白解释等),举证和反诘本适宜在支线中先予设计,然后在庭审中再现照应,结果片中却成了间隔着新闻短片和旁白解释的一次次开庭,几乎沦落为带音效和镜头跳跃的纪录片。商业法律片的灵魂就是“悬念”和“节奏转换”,悬念没做好就是致命的缺陷。再比如跟外国商业大片比,该片几乎没有外景,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遗憾,历史商业片的灵魂就是“猎奇”和“时空感”,全篇自始至终没有当时中国和日本老百姓的群众场面,也没有今天两国年轻人和老人间交互的反应,这就大大降低了观赏性,远比不上《一盘没有下完的棋》和《拯救大兵瑞恩》的时空感。

     导演高群书自称《东京审判》中是牺牲电影而保全历史,也就是说该片很多地方失却观赏性是为了再现历史原貌,而不作艺术性的夸张和情节增删。那么,我们就不能单从商业片角度指摘其不够好看,而还要从历史剧、文艺片的角度审视其得失。然而,总的说来片中明显体现出了导演国籍的主观倾向,而且抒情的成分多于思考。这便违背了历史片的中立和真实原则,也大大降低了其思想高度和历史内涵。比如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法官和检察官在审判期间是不得单方面接触的,而片中多次展现中国法官梅汝璈和中国检察官向哲浚私下饮酒、聊天,甚至法官直接责怪检察官起诉和举证不力,这都有损中国法官的形象和尊严。再比如,刑事诉讼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而导演却把约瑟夫?季南检察官的慷慨陈词放到了最后,以此作为影片的高潮,感染大家反对战争和不人道,殊不知这样做反而大大降低了英美法审判程序的正义感和公信力。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并没有看到如同真正中国“主旋律”影片中的一边倒“镇压反革命”式的庭审,高群书至少在《东京审判》中给了日方辩护人广濑一郎少许的辩护时间,也给了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和东条英机自我辩护的台词,总算是给“阶级敌人”留了一口气,好让导演继续有靶子来鞣、让观众继续来泄愤。也许有些愤青看到这里会指责笔者是不是“胳膊肘往外拐”、“替日本鬼子说话”。可是请你们想一想,片中出庭指证日方的日军军官证人田中隆吉,不是也被日方辩护人斥责为“胳膊肘往外拐”、“你是不是日本人”吗?在被民族情感冲昏头脑的时候,我们尤其需要用理智来反思自己,是否会犯日本人犯过的同样错误?

     其实,稍微冷静一下我们不难发现,作为战争受害者的中国人自己,我们的哀怨和愤怒已然不绝于耳,倒是更想听一听日方的辩护词。就好像自己被人打了,就特别想问个所以然,而不能不明不白的就把对方干掉,仅仅报仇了事;而是特别想让他自己来评评这理:到底是为什么?怎么能这么不讲理!你的理论是什么?只有问明白了这个,知道了根源,才知道如何根除,如何防患于未燃;也就知道了如何防止我们自己也犯同样的错误,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安心。显然,不管三七二十一,仅仅把日本人干掉,是不能达到上述效果的;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准哪天纳粹的思想会从我们自己的脑子里滋长出来,然后杀掉了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拍二战战犯的庭审片,艺术家和史学家们应该超越同盟国的感情、立场和成见,而更多地使用法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去寻求战争、屠杀、灭绝人道背后的道德准则和正义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是二战战犯庭审片的《纽伦堡审判》与《东京审判》相比,则高下立现。

     “纽伦堡审判”(1945.8-1949)是二战结束后依据苏、英、法、美签订的《关于控告及惩处欧洲轴心国家首要战犯协定》(伦敦宪章),在德国纽伦堡成立的由4国法官组成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首要战犯进行的审判,此后由美国国内文职法官对不同级别的德国战犯相继进行了多达十二轮、历时三年的审判。“东京审判”(1946.4-1948.11)则是由11国法官组成的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这两次审判确定了国际战争法上战争犯罪的内涵,并且确立了追究战争犯罪个人刑事责任的新原则。1946年至1950年,经过联合国大会确认,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将这些原则编纂为“纽伦堡原则”。电影《纽伦堡审判》就是根据历史中的纽伦堡第三轮审判(对德国法官和司法官员的审判)改编而成,该案的真实法官是美国俄勒冈州最高法院法官詹姆斯?布兰德,影片中为著名演员斯宾塞?屈塞(Spencer Tracy)饰演的海伍德主审法官(Dan Haywood),他以此片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另外,该片还成功塑造了首席检察官泰德?劳森上校(Tad Lawson),首席辩护律师汉斯?鲁尔夫律师(Hans Rolfe),主要被告德国法学家恩斯特?詹宁法官(Ernst Janning),以及支线中出现的德国高级将领遗孀玛莲?德烈奇(Marlene Dietrich)饰演的伯霍特夫人(Madame Bertholt)。该片摄于1961年,片长三个多小时,编剧阿比?曼(Abby Mann)以此片获得奥斯卡最佳编剧奖,使该片成为法律电影中的经典作品。该片与《东京审判》最大的区别在于,首席检察官泰德?劳森和首席辩护律师汉斯?鲁尔夫之间的实力和笔墨是相当的,甚至辩护人最后成为了主角,他的演说口才和辩护魅力几乎征服了整个法庭。而主审法官海伍德则是一个中立的旁观者,直到判决时刻他的审判魅力才爆发出来,他在更高的层次上和被告德国法学家詹宁较量着法官的公正性,而这才符合法律庭审的公平和角色定位。

     《纽伦堡审判》在剧情中选取了一个绯闻死刑案、一个智障绝育案,两案都是纳粹德国《种族净化法》实施的结果,当年的主审法官是否对其审判负有个人责任呢?辩护律师提出了以下主要辩护意见:(1)当年的案件判决公正,法官有理由认定被告确有不正当性行为和智障;(2)对智障者施行绝育手术在美国亦有先例(赫尔姆斯法官于巴克诉贝尔案1927);(3)主控检察官在法庭播放集中营残酷屠杀录像与本案无关,而且有碍公正判决应当不予采用;(4)德国法官对大屠杀没有知悉和过错,不应由个人承担国家责任(5)在被告詹宁出于良心和自责当庭认罪并忏悔之后,辩护律师居然不仅没有缴械投降,反而奇迹般的反客为主,指责美国军火商、签订《苏德友好条约》并参与瓜分波兰的苏联、与希特勒签订宗教协定的罗马教廷、曾在绥靖演讲中称道希特勒的丘吉尔首相等都应当承担战争责任……这最后的反诘彻底击溃了主控检察官,让观众出乎意料地情绪大转折,实属全片高潮。影片的结尾,是海伍德法官惊人的公正定力赢回了法庭判决,此时正值苏联兵临柏林,美国军方对海伍德法官施加了政治压力——要求对德国官员从轻发落以争取德国民众的支持一致反共。而海伍德法官顶住了政治压力,坚决地依据案件本身案情,判决詹宁等人全部有罪入狱。而被告詹宁当年正是因为顶不住希特勒的政治压力而做出了轻率的判决,海伍德法官公正的司法判决赢得了被告詹宁的尊敬。影片最后海伍德法官坚定的背影盖过了辩护人掀起的高潮而再次将剧情推向了顶峰。

     《纽伦堡审判》中控辩双方同等水平的公正角力、抗辩式的庭审制造出了巨大的张力,使得案情跌宕起伏,观众的情绪也随着悬念的一再加剧而一步步推向高潮。同时,支线的情节也可圈可点,伯霍特夫人出于维护死去丈夫的荣誉,极力影响海伍德法官对德国人的看法。通过伯霍特夫人我们可以看到战后德国民众的普遍情绪和心理,夜半街头一曲深情的《Lili Marleen》,几乎把每一个观众的心都融化了,可是,却没有动摇海伍德的判决。矛盾的剧情让观众心里五味杂陈,同情与正义感交织,化作了深沉的思考……

     思考什么?思考罪恶,我们自己的罪恶,而不是别人的;思考正义,永恒理性的正义,而不随立场和情感变换。这便是《东京审判》所不能企及《纽伦堡审判》的地方。倾听敌人的声音,反思自己的罪恶,坚定公正的判断,以直报怨而非以牙还牙,确是知易行难。每当网络上发起废除死刑的讨论时,那些理性和人道的声音往往被激进和冲动的叫喊淹没;每当讨论起日本人的纪律、团结、勤奋等优秀民族性格时,谈论日本的文学、音乐、电影等优秀文化时,却被很多愤青冠之以日本走狗和汉奸;甚至叫嚣着要扫平日本,灭绝日本人,而这与当年希特勒灭绝犹太人,日本人灭绝中国人的理论和情绪又有何分别呢?《东京审判》诚如导演自己所言是一部展现中国人气派的历史片,然而,更多的只是中国人的民族情感,少了中国人的自我批判和反思精神;《纽伦堡审判》超越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立场,然而启发的是全人类对自我命运的审视,对道德、理性和正义等价值观的再发现。

     我们再以此来反观《东京审判》中日方的辩护,片中主要列举了以下观点:(1)律师提请法庭庭长回避,全部法官资格均受质疑,本案应交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2)本庭以“胜者为王”的原则审判战败方履行公职的国家公务员,没有合法依据;(3)松井石根的“亚洲大家庭,中日兄弟论”。(4)板垣征四郎的“一贯坚持和平、撤军、停战论”,出兵东北是因为东北混战、民不聊生;(5)东条英机的“生存自卫论”认为,日本政府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程序行事,1941年7月26日海外财产被冻结后,日本为了生存只有战斗,因此实属自卫战争;中国政府发动军民抵抗才招致被杀戮,应由中国政府承担责任;而日本以国运相赌、以失败告终,战败责任不关天皇也只应由日内阁及首相承担,但发动自卫战争在道德和法律上均没有错。

     我们不妨对其仔细分析,首先“东京审判”的确在法庭的组成上更接近第一轮纽伦堡审判,而不同于后十二轮审判。但如果是国际审判,理应由交战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法官组成审判庭,战胜国的确应当回避,这样的国际审判才有公正性可言,否则的确有“成王败寇”报复性清算的嫌疑,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轮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在程序上都没有做到完全公正。由于得不到公正的国际审判,日方则退而求其次地要求交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即类似后十二轮纽伦堡审判。这样做看似降低日本国格、有损日本主权,其实非常自洽且合理。因为在美国这样的普通法国家,任何审判都将以先例的形式成为美国的国内法,日方的主张其实是要求美国用其国民待遇的公正性来审判自己,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美国想趁机报复战争中的敌人,则可能使美国国内的法治秩序毁于一旦,这种代价美国无疑是不会付出的。这就恰如罗尔斯打的比方,“正义”就是让甲来切蛋糕,而再由乙来选哪一块。其次,松井石根和板垣征四郎的理论可以归结为“功利主义政治观”,也就是日本实施对东亚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控制,对亚洲有好处——可以结束那里的战乱、解散无能政府、兴建公共设施、改善人民生活、抵抗西方压迫等等,从经济学上分析,高效的政府取代无能的政府的确是一种效率改进。最后,东条英机的“生存自卫论”其实是对控方“人道和平论”最强有力的反诘,因为他与人道主义理论站在了同样的基石上,说白了就是:“我杀人,是因为我被人杀。”也就是说发动战争和抵抗战争的理由其实是一样的——保护人的生命。如果任何国家可以以保卫祖国的旗号杀死入侵者,那么日本就有理由以保卫祖国的旗号杀死企图扼杀他的人,不存在谁比谁更加人道。

     凭心而论,面对日方的如此反诘,作为一个理智的人,一个公正而有良知的中国人,我们该如何回答他们呢?我们在把他们送上绞刑架的时候,如何能让他们心悦诚服呢?东京审判的11位法官在誓词中说:“我们将没有畏惧、倾向和偏私,只凭自己的良知和最大理性的判断。”他们做到了吗?我们又做到了吗?我们总纳闷日本人为什么不忏悔自己滔天的战争罪过;却从来没问一问自己,他们为什么至今还要去参拜靖国神社呢?我们总纳闷日本百姓是不是因为新闻管制而对历史愚昧无知;却没有问一问自己,我们今天的电影为什么还要受到审查?为什么一个《东京审判》的上映却如此艰难?我们总说美国在911之后还冥顽不灵,不懂得反思自己反而还加大打击别人;可我们在918之后反思过自己吗?为什么同被西方列强殖民的中日,同是二战废墟的中日,他们每次都崛起,我们却是无尽的内战、腐朽和落后呢?我们总是在用马列主义对人而用自由主义对己,在双重标准中自得而不自知;我们总是在愤怒的风暴中不经意地掠过了地震的根源,把责任推卸给外界而不拷问自己的内心。

     二战以后,世界法学界新自然法学重获生机,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政治观念再一次受到世界舆论的唾弃,简单切除式的社会治理方法再一次被反思。在《东京审判》的最后,梅汝璈法官说:“不用死刑我们如何才能保证挑起战争的人不会死灰复燃?判决是为了让死去的人能得以瞑目和安息”,这只是狭隘的人性和朴素的情感;在《纽伦堡审判》的最后,海伍德法官绝然相反地说:“依据政治信仰而杀死孩子,似乎是那么的理所当然!我们的国家至今还在叫嚣着为了保卫祖国、为了生存!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恰恰能体现出这个国家代表的根本价值——为了苟活而不择手段!请问,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今天,让世界注视这里吧:正义、真理和每个人的价值!这才是我们代表的价值!”我想,唯有如此高屋建瓴的声音才是真正振聋发聩的,也唯有如此深刻的自我反思才能让刑柱上的罪人真心悔过,这才是人类超越情感的理性的光辉。

2006年9月18日于北京

 3 ) A Just Verdict

Judge Haywood: The trial conducted before this Tribunal began over eight months ago. The record of evidence is more than ten thousand pages long, and final arguments of counsel have been concluded.

Simple murders and atrocities do not constitute the gravamen of the charges in this indictment. Rather, the charge is that of conscious participation in a nationwide, government organized system of cruelty and injustice in violation of every moral and legal principle known to all civilized nations. The Tribunal has carefully studied the record and found therein abundant evidence to support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the charges against these defendants.

Heir Rolfe, in his very skillful defense, has asserted that there are others who must share the ultimate responsibility for what happened here in Germany. There is truth in this. The real complaining party at the bar in this courtroom is civilization. But the Tribunal does say that the men in the dock are responsible for their actions, men who sat in black robes in judgment on other men, men who took part in the enactment of laws and decrees, the purpose of which was the extermination of human beings, men who in executive positions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 enforcement of these laws -- illegal even under German law. The principle of criminal law in every civilized society has this in common: Any person who sways another to commit murder, any person who furnishes the lethal weapon for the purpose of the crime, any person who is an accessory to the crime -- is guilty.

Heir Rolfe further asserts that the defendant, Janning, was an extraordinary jurist and acted in what he thought was the best interest of this country. There is truth in this also. Janning, to be sure, is a tragic figure. We believe he loathed the evil he did. But compassion for the present torture of his soul must not beget forgetfulness of the torture and the death of millions by the Government of which he was a part. Janning's record and his fate illuminate the most shattering truth that has emerged from this trial: If he and all of the other defendants had been degraded perverts, if all of the leaders of the Third Reich had been sadistic monsters and maniacs, then these events would have no more moral significance than an earthquake, or any other natural catastrophe. But this trial has shown that under a national crisis, ordinary -- even able and extraordinary -- men can delude themselves into the commission of crimes so vast and heinous that they beggar the imagination. No one who has sat through the trial can ever forget them: men sterilized because of political belief; a mockery made of friendship and faith; the murder of children. How easily it can happen.

There are those in our own country too who today speak of the "protection of country" -- of "survival." A decision must be made in the life of every nation at the very moment when the grasp of the enemy is at its throat. Then, it seems that the only way to survive is to use the means of the enemy, to rest survival upon what is expedient -- to look the other way.

Well, the answer to that is "survival as what?" A country isn't a rock. It's not an extension of one's self. It's what it stands for. It's what it stands for when standing for something is the most difficult!

Before the people of the world, let it now be noted that here, in our decision, this is what we stand for: justice, truth, and the value of a single human being.

 4 ) 罪与罚

看完这个电影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部如此经典的老电影在中国鲜为人知。
因为电影中提的问题值得所有的人反思:到底谁该为战争负责,以及以什么名义来审判战败国的人。

首先,这个电影的情节就引起人的兴趣:是战胜国的法官对战败国的法官进行审判。

战胜国的理由是,这些战败国的法官助纣为虐,在纳粹在政的时候,不但没有主持正义,有辱法律的尊严,而且协助纳粹执行了很多没有人性的法案。
在这个四受审的法官中,态度最好的是简宁,不但是态度,从反思也可以看出来:
德国一战败后,因为巨额赔款,全国的经济处于很凋敝的状态。而希特勒地上台,不但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解决了就业,抬升了国力,而且极大的培养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这样的人能不受人民欢迎吗?他带着德国人走出了一战的阴影和自卑,给了德国了力量和希望,他希望能带领着全欧洲的人都能象德国这样发展,所以他不息用武力来实现他的宏伟目标。仅就希特勒的说辞而言,如果他的梦想成真了,那可真是欧洲人的福音。在希特勒和纳粹党努力下,铁一般的事实让人们相信,希特勒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全国人民的幸福,人们没有理由不去支持他,电影中的仆人也说希特勒的确为德国人做了很多好事,比如修路。
在这样的情况下,连法官都丧失了判断力,何况凡人?而且他本人并不喜欢希特勒。
而片中伯豪特夫人为其丈夫叫冤:其丈夫并不喜欢纳粹,不喜欢希特勒,可是作为一个军人,天职就是服从命令。但最后她丈夫还是被处决了;
同时,很多人并不知道集中营的事,因为这是由党卫军、冲锋队和秘密警察执行的。
在这场审判中,被告简宁的律师的辩护非常精彩,其发问直指人心:

简宁说过:‘我们的成就就是建立在我们远大理想的基础上’我们为什么成功?世界上其他的国家怎么样?难道他们不知道第三帝国的意图吗?难道他们都没有听到希特勒在世界散布的话吗?难道他们在世界各国都发表的梅恩坎佛里发表的他的意图吗?苏联这个在1939年与希特勒签署协议,鼓动他发动战争的国家的职责在哪?我们能判苏联有罪吗?梵蒂冈于1933年就与希特勒签署协议,使他的威望到达顶峰,它的责任在哪?我们能判梵蒂冈有罪吗?世界级领袖邱吉尔的责任在吗?1938年,1938年!他在《伦敦时报》的一封公开信上说当英格兰已经遭受了民族灾难,我应该向上帝祈祷派一个聪明而刚毅的希特勒来。我们能判邱吉尔有罪吗?那些美国工业家的责任在哪?这些人帮助希特勒制造武器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人,我们能判这些美国工业家有罪吗?不,法官先生,没有,只有德国人是无罪的,整个世界都应该为希特勒和德国负责。在审判席上判一个人有罪是容易的,说德国的制度和国民得以希特勒上台是有错的是容易的,但同时却又对苏联人和他签署协议,邱吉尔赞扬他和美国人帮他忙的制度与国民错误视而不见。
简宁说他有错,如果是这样的话,简宁的罪就是全世界的罪。


如果都审判有罪,俄国人,英国人,美国人也有罪,为什么其他人/国没受审,而美国人又凭什么只审判他们呢?
不过一个成者王,败者寇的故事。
假如美国人战败了,而德国人战胜了,也许被告席和审判席上的人要换人,而在这场审判中战胜国的美国法官说战败国的德国法官的没有主持主义,履行法律时的话,可以让简宁法官用在丹,冠蒂斯等这些美国法官身上。如此看来,对于这些法官的审判不过是政治游戏,因为法律在这样的情况下并不是中立的,而是战胜国的。法律在这里并不是正义的代表,而是政治的玩偶。如同电影中说的,这些人虽然判了刑,但最后他们因为政治需要,都释放了。
可以想像,如果美国和伊拉克打,结果美国输了,而且伊拉克占领了美国,那么不是萨达姆受审并送上绞刑架,而是布什受审并送上绞刑架。看看哈恩法官最后陈词:德国人为他们的生活而战斗,必须采取特定的措施来确保它不受外敌侵略。这和美国打反恐战争的说词多么相似。
    通过这个电影,可以非常好的让所谓的战胜国反思:到底在这场世界的悲剧中,我们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我们一直说正义必胜, 世界的电影故事都是是讴歌正义的胜利,可是看了这个电影,却感觉胜利了才是正义的.也就是说,不是说正义必胜,而是胜利必定正义.而这又让我想起了另外一句话:邪恶之所以获胜,是因为正义袖手旁观。

我想,中国政府一直说大多数日本人是无辜的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普通善良人的都是一个制度,一种思想,一个宣传声音和机器的牺牲品?
谴责别人是容易的,反省自己却是困难的。

 5 ) 最后一幕耐人寻味

Haywood法官对Janning说,你早就知道,当你第一次判处一个无辜的人有罪时。感觉这结尾太突兀,片中的基调一直是同情Janning,我一直猜测Janning会被判无罪,然后为德国的战后重建尽一份力。为什么在片子最后一分钟来了个180°大拐弯?
同时还看了《The Reader》和《The Wave》两部与法西斯有关的片子,法西斯这个玩意一直在我脑海里转悠。最近貌似想通了,其实Haywood法官的判决并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正义。
法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按国家制订的法律进行判决,这是违法行为吗?这何止不违法,这根本就是唯一合法的做法。如果面对的是恶法呢?看看当下吧,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没有恶法吗?只是数量和“恶”的程度不同罢了。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即便是制订法律的机构,同样没有权力去解释法律的善恶。其实,法律根本就无善无恶。在法律制订时,社会各界都可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努力对将来的法律施加影响希望将其变得对自己有利,无论是以经济的、政治的、伦理的、科学的、人情的、风俗的、环境的等等等等角度去谈论、去诉求、去施压都是可以的。但是,当法律一但制订出来,无论你赞成与否,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要避免法律的副作用,得靠制订时的正义与智慧和恰当的法律修改程序,而不能靠架空法律。法律就是法律。
从法律上找不到判Janning有罪的依据(片中大量的证据展示和辩论情节证明了这一点)一直令Haywood法官烦恼。最终,Haywood法官以正义的名义判处Janning终身监禁。从他离开德国前那如释重负的微笑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判决非常满意,尽管这位此前履历完美的老法官在自己的最后一次判决中选择了违法。在令人迷惑的大时代中,Janning做出了自己的选择,Haywood法官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是非功过留给后人去评说好了,这种平和与自信就是Haywood法官违法而乐的原因吗?

 6 ) 对于二战的管中窥豹。

一、梗概梳理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审判 英语:Nuremberg Trials,德语:Nürnberger Prozesse)指的是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间,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和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进行,故总称为纽伦堡审判。在这场审判中的被告共计22名,均为纳粹德国的军政首领。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内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个判决为犯罪组织,另外3个则无罪。

以上摘自维基百科。

而这部影片很有意思地选取了其中一部分很特殊的审判:对于法官的审判。从审判者到被审判者这一一百八十度的身份倒置,这个最基本的设定就足以引发许多想象与思考。影片虽然以8场法庭戏为主架构,但是穿插以每次休庭之后的室外戏,为法庭戏弥补了许多留有余味的小细节,从不同侧面与角度丰富了这次审判,也拓宽了观影思考的余地,我先进行一次简洁扼要的梳理。

1.法官抵达纽伦堡→首次开庭,控方与被告方做陈述
2.法官游览纽伦堡,被告律师rolfe与ernst janning交谈→2次开庭,ernst janning的老师作为证人出场
3.法官与bertholt夫人首次见面,与两个德国侍人交谈→3次开庭,证人rudolph peterson出场
4.在晚宴中法官,berholt夫人的二次见面被起诉人colonel所打扰;ernst janning与其他三位法官发生争执;法官在观剧之后送berholt夫人回家;colonel请求Irene hoffman wallner作证→4次开庭证人Irene hoffman wallner出场,colonel本人作为证人出场并播放影片
5.法官与berholt夫人四次见面→5次开庭被告律师rolfe审问Irene hoffman wallner
6.被告律师rolfe与ernst janning交谈,将军matt接受采访→6次开庭,ernst janning作为证人出场,被告律师发出有力诘问(这是全剧最有力的一场法庭戏,简直振聋发聩)
7.将军matt与colonel交谈→7次开庭,被告人做最终陈述
8.法官三人对于有罪与无罪判定发生争执→8次开庭终审判决,法官做出有罪及终身监禁的判决
9.法官离开纽伦堡前,致电给berholt夫人未有回应;被告律师rolfe来访;法官去监狱探望ernst janning。


二、德国人的形象分析
除了主要的被告与被告律师外,影片中其实饶有深意地安排了从证人到路人的不同类型的德国人。

1.施恶但坚信无罪者:除去ernst janning的三位法官,分别为emil hahn,friedrich hoffstetter以及werner lammpe;以及满脸冷漠地分析如何从技术上于半小时内杀光百万人的集中营管理者pohl。他们的共同特征都在于以爱国主义为由撇清罪责,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着个体对于国家的绝对服从与牺牲以及“德国人”这样一个集体主义概念。如此心态在friedrich最后几句无罪陈述中彰显无遗:“To sacrifice one's own sense of justice to the authoritative legal order.To ask only what the law is and not to ask whether or not it is also justice.As a judge,I could do no other.I believe Your Honors will find me and millions of Germans like me who believed they were doing their duty to their country to be not guilty."

2.未施恶但坚信无罪者(与被告利益相关):被告律师herr rolfe、将军遗孀berholt夫人。
Maximilian Schell在影片中奉献了相当精湛的演技,律师的眼神如鹰鸷,如钩索,抛出的问题不留情面步步紧逼,雄辩时双目被爱国热情的火燃得熊熊发亮,辩到精彩处昂首自得得近乎目中无人,证人提问时高声喝令攻击性难以掩饰。那种逻辑上的严丝密合与气势上的咄咄逼人被schell演绎得入木三分。而他在首次开庭时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Should Ernst Janning have carried out the laws of his country?Or should he have refused to carry them out and become a traitor?This is the crux of the issue at the bottom of this trial.”所以尽管他的雄辩震撼人心,辩论技巧也高超得令人叹服,但是他辩论的核心归根结底也不过在于爱国高于一切,不知者无罪,以及第6次庭审诘问的核心:责任均摊。
而Berholt夫人抱着”To convince you that we are not all monsters”的目的来到法官身边,她举止优雅热爱艺术,极力为德国人们在法官心中留下好印象,与他讲述自己逝去丈夫生来就被培养成军人,讲述他们同样憎恨希特勒,讲述他们对集中营的罪行一无所知,尽管收效甚微。

3.施恶但觉有罪者:司法部长ernst janning。janning在一群努力申辩无罪的德国人中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的存在。他除了6次庭审一番痛彻心扉的认罪陈辩,从头到尾端坐于被告席,面色肃穆沉静一言不发,即使起身也不忘理一理衣领,而他旁边的两位法官早已心神不宁面如菜色。他对于不知者无罪的回答是:”But if we didn’t know,it was because we didn’t want to know.”他深切地理解并同情四面楚歌的德国人,但也不吝于对于德国人急功近利的心态与短视的目光猛烈批判,他的高声疾呼几令被告律师之前的辩论成果付之一炬。

4.未施恶但坚信无罪者(与被告无利益相关):侍人夫妇。这对夫妇在接待法官全程中战战兢兢唯恐有所不周得罪法官,惶恐之情溢于言表。在法官多番追问下,惊惧得一再重复:”We were not political.”坚定地与希特勒第三帝国的一切罪行划清界限。他们是绝大多数德国普通人的典型代表,战前感激希特勒为这个国家带来的奇迹,战时被夺去了子女,战后如惊弓之鸟一般地苟延残喘。

5.未施恶但坚信有罪者:证人Dr wieck与Dr geuter。而他们也面临着旁观亦有罪的指责。

6.受害者:证人rudolph peterson、Irene hoffman wallner以及feldenstein先生。他们的生活因为一纸判决毁于一旦,日日想遗忘却夜夜辗转难眠,却也依然被“德国人不应该控告德国人”的集体主义式指责所笼罩,希特勒带给他们的伤害永难抹除。

7.战后德国人:称呼法官为爷爷的路人少女以及将军harry的女朋友elsa scheffler。这两位的存在看似闲笔,但都与美国人产生了更加亲密的联系,它其实引发我们去思考,既然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跨国界,那么他是首先被以一个人的身份而看待还是以一个国家人的身份被看待?是人本身更重要还是他所属于的国家更重要?这显然是对诸位以集体主义为挡箭牌的声称无罪者的反思。

而除此之外,影片对于战后德国人的生活也有所展现,他们有独特的美食与美酒,剧院演出时座无虚席,夜晚人们三三两两流连街头哼着悲伤的民谣,酒吧里的客人们以杯击桌共同歌唱。所以其实细细观察不难发现影片中包含了德国人的群像缩写,这缩写的可贵就在于它对于个体差异性与日常性的正视,却也不回避群氓的批判。有人会问,这样一个诞生了黑格尔、歌德、尼采、贝多芬的民族为何会如此真心实意地对希特勒的第三帝国俯首称臣?正如哈夫纳在《解读希特勒》中所说:“当我们还是男孩的时候,我们就有了纳粹性格。”这种纳粹性格并非后天教育习得,而是先天如蛆附骨。你会发现他们的狂热、贪婪、残忍血腥,他们的无知、冷漠、不负责任,他们的恐惧、痛苦、自我否定,他们的软弱,惊慌,无能为力,几乎与所有发生过集体动乱的国家人的面孔如出一辙,当不断的追问紧扼着他们的喉咙时,他们如拨浪鼓似的摇起头表示一无所知,面对集中营恶贯满盈惨绝人寰的景象,他们会真诚地发自肺腑地惊讶。于是那个问题也就不难回答,他们,或者说是我们,作为一个捆绑的集体存在时,绝大多数人很容易丧理性,丧失人伦,我们沉迷于一种舒适的集体主义无意识中,不是在对希特勒高呼万岁,我们是在任由自己人性中的丑陋发酵继而点燃,毁灭少数善良清醒的人,也毁灭自己。希特勒切中的是人永恒的劣根性,希特勒从未死去,希特勒就是我们。

三、台词及思考
作为一部法庭片,此片的一个特点就是台词密集,有许多值得回味,这也是我刷了很多遍的原因。现摘几句。

1.“A judge does not make the laws,he carries out the laws of his country.”这是被告律师rolfe做辩护时提出的理由。但我个人认为是一种狡辩,置身于不公正法律的语境下这尤其是个悖论,因为看似法官只是在执行法律,但这一表象背后的实质不在于执行法律本身,而在于贯彻公正,当法律已经违背了公正这个最基本的出发点,那么执行法律也就违背了法官最根本的职业精神。但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你何以证明法律是不公正的?在极端语境如纳粹统治下尚可比较容易辨明,那么置身于日常环境中呢,比如当法律的合理性与生活的合情性发生冲突呢?此时的法律还公正吗?显然不是三言两语便可以辨明。即使它真的是不公正的,执行还是不执行?这每一步都需要理性思考与人性抉择。

2.“The trouble with you,Colonel,is you’d like to indict the whole country.That might be emotionally satisfying to you,but it wouldn’t be exactly practical,and hardly fair.”这是晚宴中副法官对colonel所说的一番话。集体批判正确吗?副法官说这是不实际的,因为作恶之人太多,有意识的,无意识的,不可能一个个揪到法庭当面对质;他又说这是不公正的,因为尽管正因为大多数人的集体狂热与自满才造就了希特勒帝国,但是以多数人的名义直接囊括少数派,这归根结底与德国人拿集体主义做无罪理由无本质区别。而且即使是一部分严格意义上来讲有罪之人,在行使平庸之恶的同时,也在承担着平庸之罪,比如那两个为rudolph peterson做阉割手术的医生与护士,他们不断地说抱歉,这是不对的,但仍然行使了手术。对一群人贴标签,戴帽子,用多数人为少数派代言,这种无脑的拿来主义再容易不过,但这是对个人主义的伤害,更是对作为个体存在的人的不公正。这样的捆绑在整部电影中多次出现,尤以另一位法官与ernst janning的对话最明显:”You have something in common.You were part of that same regime.You stood by that regime,the same as the rest of us.And there’s something else you have in common.You are a German.”正如伟大的马同志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面对你所来自的体系、社会、国家,会近乎绝望的发现,这样的捆绑永远难以根除,它几乎是宿命性的。

3.“We have to forget,if we are to go on living.”这是berholt夫人对法官的劝言。类似的,被告律师rolfe也如此对ernst janning说:”We have to look at the future.We can’t look back now.”这永远是句自欺欺人的话。因为如果任由过去就这么过去,过去永远不会真正过去。我想这也是Irene hoffman wallner最终愿意回到法庭作证的原因:只有面对过去,过去才会过去。

4.“And if we did know,what could we do?”在法官与侍人夫妇的聊天中,那位男侍人最后忍不住发问。正如法官所说:”As far as I can make out,no one in this country knew.”但男侍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这其实抛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旁观者是否有罪?男侍这句迷茫的疑问代表了整个平民阶层的无能为力:除了勉力生存无暇顾及其他。他们将希特勒捧上权力的至高点,然后在希特勒的战争统治下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是无数无意识作恶者中的一员,却也与众多受害者的面孔重叠。一年前看《我们的父辈》我主张关于战争的一切应当拦在平民阶层之外,因为他们无力承担战争的代价。但是我忽略了一点,恰恰是平民阶层成就了希特勒。而非平民阶层的精英阶层,诸如那位证人老师,他选择在希特勒执政期间辞职,他深知这一切的不合理,却没有进一步地为公正与人权鼓与呼,这一点被律师rolfe作为论点一再提问。设想一下,如果有良知的精英阶层选择不沉默,会不会力挽狂澜?历史的另一种可能性如今已再难想象。旁观者当然有罪,因为沉默相当于对于罪恶的默许,但这与直接作恶的罪责不同,它是无意识的或者无能为力的,这份罪责应当去思考,而不应该去拿到法庭上追究。因为他们已经为他们的罪付出了代价,他们也确实无力承担进一步的代价,那份代价对于平庸之恶本身过于不公正。

5.“What was the war all about?”colone在影片末尾问matt将军。在《1984》中,战争是为了消耗物质从而维护统治。希特勒的战争为了征服消灭种族壮大德国。可是对于普通人,战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战争一再重演?这个命题宏大得我一时语塞。战争作为人对于人故意发起的灾难,唯一的意义大概就在于令我们重新审视我们作为人类的存在吧。

6.“The issue of the actions of the defendants who believed they were acting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ir country is an issue that cannot be decided in a courtroom alone.It can only be decided objectively in years to come,in the true perspective of history.””It is logical in view of the times in which we live,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前者是副法官在终审后作出的陈述,后者是主法官对于rolfe律师前来耀武扬威的回答。我想这两句话最好的中文翻译大概就是那句耳熟能详的“公道自在人心”。

四、纽伦堡审判本身
一定要说此片有何缺陷的话,大概就是当选择了这个题材的时候,就意味着选择了胜利者的审判。因此尽管对于德国人不同形象有所展现,终究还是难免蜻蜓点水。而这种居高临下的正义也历来是纽伦堡审判为评论家们所诟病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哈伦·菲斯克·斯通称纽伦堡审判是一场骗局。“(美国首席检察官)杰克逊正在纽伦堡举行一场高级别的暴民私刑大会。”他写道,“他对纳粹做什么我不介意,我只是不愿看他以法律的名义、通过主持法庭的形式(审判他们)。我思想过时了,接受不了这种有点过于伪善的骗局。”但令人欣慰的是,这次审判还是严格按照法庭审理的要求进行的,基于确凿的物证与人证做出了还算公正的判决。

纽伦堡审判的不公正并不是审判结果本身的不公正,而是它只对失败者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却并未对胜利者做出公正的判决。这一点在6次庭审中rolfe律师的诘问振聋发聩,这是全片我最为震撼的段落:”But if he is to be found guilty,there are others who also went along,who also must be found guilty.Ernst Janning said:We succeeded beyond our wildest dreams.”Why did we succeed,Your Honor?What about the rest of the world?Did it not know the intentions of the Third Reich?Did it not hear the words of Hitler’s broadcasts all over the world?Did it not read his intentions on Mein Kampf published in every corner of the world?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oviet Union who signed in 1939 the pact with Hitler enabled him to make war?Are we now to find Russia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Vatican who signed in 1933 the concordat with Hitler giving him his first tremendous prestige?Are we now to find the Vatican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world leader Winston Churchill who said in an open letter to the London Times in 1938:Were England to suffer a national disaster,I should pray to God to send a man of the strength of mind and will of an Adolf Hitler.Are we now to find Winston Churchill guilty?Where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ose American industrialists who helped Hitler to rebuild his armaments,and profited by that rebuilding?Are we now to find the American industrialists guilty?No,Your Honor.Germany alone is not guilty.The whole world is as responsible for Hitler as Germany.It is an easy thing to condemn one man in the dock.It’s easy to condemn the German people to speak of the basic flaw in the German character that allowed Hitler to rise to power,but also comfortably ignore the basic flaw of character that made the Russians sign pacts with him;Winston Churchill praise him;American industrialists profit by him.Ernst Janning said he is guilty.If he is,Ernst Janning’s guilt is the world’s guilt.No more,no less.”

律师rolfe在这段即兴而起的控诉中,撕下了胜利者们伪善而体面的面具,他的每一句质问都令在座者哑口无言。而事实上他的质问已经非常客气了,他只是揭露了这些胜利者对于纳粹恶行的默许而已,而历史的真相远非这么简单:法国对待战俘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苏联战时侵犯波兰逼得波兰向纳粹德国寻求帮助,并在战后并吞了波罗的海三小国,大规模报复三国在二战时支持德国。1939年8月23日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秘密协定提出德国苏联瓜分波兰(随后在1939年9月执行)。英国和苏联也没有因为准备并进行了英苏入侵伊朗和冬季战争而受到审判。苏联军队在1939年瓜分波兰和三个月后入侵芬兰。苏联秘密警察斯摩棱斯克附近的卡廷森林中杀害了成千上万的波兰军官,称为卡廷惨案。盟军在被占领区苏联强迫德国平民劳动,蓄意在平民中制造饥荒。犯下罪行的岂止德国,德国人被拉上审判庭,拉上断头台,理由无它:失败者而已。历史属于胜利者,整个二战史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真相,无从得知,笔墨哪及真相万分之一,真相只能无限接近,永远无法真正抵达。

但是尽管被审判的德国人深觉不公正,审判仍要继续。因为如果只是因为无法对于胜利者审判而选择放弃对于失败者的审判,这无疑会陷入另一种不公正中。二战审判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困境:是选择此不公正还是选择彼不公正?前者意味着对于世界的不公正,后者意味着对于德国人的不公正,尽管公众传媒对于这次审判已然失去兴趣,尽管国内的政治势力一再主张利益至上,尽管明知一纸判决可能只是空文,参加这次审判的公诉人与法官依然在能力有限范围内选择了离公正更近一点:有罪者理应受到惩罚,而没有任何不相关理由可以为其开脱,即使那是事实;我们选择审判德国人,不代表我们无视胜利国的罪行。这不是绝对公正的,但是相对公正的。说白了,它是一种无奈的折衷。而即使是这种折衷也难以坚持,因为被告们在短短几年后就离开了监狱。那么这次审判无意义吗?我想是有的,至少,有一些人尽力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最后回到纽伦堡法庭,以法官做出判决时所说的话作结。

Simple murders and atrocities do not constitute the gravamen of the charges in this indictment.Rather,the charge is that of conscious participation in a nationwide,government organized system of cruelty and injustice in violation of every moral and legal principle known to all civilized nations.If he and all of the other defendants had been degraded perverts,if all of the leaders of the Third Reich had been sadistic monsters and maniacs,then these events would have no more moral significance than an earthquake,or any other natural catastrophe.But this trial has shown that under a national crisis ordinary,even able and extraordinary men can delude themselves into the commission of crimes so vast and heinous that they beggar the imagination.There are those in our own country,too,who today speak of the protection of country of survival.A decision must be made in the life of every nation at the very moment when the grasp of the enemy is at its throat.Then it seems that the only way to survive is to use the means of the enemy to rest survival upon what is expedient,to look the other way.The answer to that is:Survival as what?A country isn’t a rock.It’s not an extension of one’s self.It’s what it stands for.Its’ what it stands for something is the most difficult.That here in our decision,this is what we stand for:Justice,truth,and the value of a single human being.

重复一下那句话吧。战争,令我们重新审视我们作为人类的存在。

 短评

纳粹党在二战中最大的罪行就是对几百万犹太人进行种族绝杀,针对这一罪行,辩方律师的理由是,这些罪行并不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四个人犯下的,因为他们只是完成他们的工作,而是整个世界对希特勒的纵容所犯下的罪恶!在很多时候这都是坏人为自己脱罪的最好辩词!一件事情是错的,所以执行者也是有罪的

4分钟前
  • 中场自由人
  • 力荐

没觉得比十二怒汉好呀 另外注意到有一个白人演员脸被涂黑了演黑人

8分钟前
  • Joe
  • 较差

【www.youtube.com/watch?v=GagXIYvnY1s】"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 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

11分钟前
  • Fév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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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乎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庭戏,胜过十二怒汉很多。作为室内戏,镜头内调度很有水准,尽管我对急拉急推镜头非常无感。剧本给这片打下极为扎实的基础,从表面的台词到叙事结构再到深层次对于法律道德和政治的审视,都是苦心之作。所有的表演都及准确!谢尔出彩是必须的,几大配角亦十分耀眼。

15分钟前
  • brennteisk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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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辩驳!!最后的判决也许在一方面是对“平庸的恶”的反拨吧,客观发生的一切无法被取消,如果因为“良知”与“无思”就能被原谅就不存在所谓“暴行”,而是受害者自己愚蠢与有罪。显然为了保证我们自己不要成为那个倒霉的有罪的受害者,我们只能放弃“恶”的自由,为一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的恶接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处罚。但另外的问题是,我们可以对过去负责吗?且不说一切宏大艰深的理论在当下琐碎的事情(比如今天吃的饭里有虫)面前都不值一提,难道有人接受惩罚就可以摆脱“永恒轮回”了吗?结尾的英文字幕(如果我没理解错)说这些被审判监禁的人都无一在服刑,那么纽伦堡审判的这位法官又要有何种罪名?我们一旦有了阵营,就有“平庸的恶”的风险(或者说必然),除非绝对正确。伟大,光荣,正确……

16分钟前
  • P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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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利益受损时,人们便拿出道德和正义的刀子自我感动。历史总是被胜利者书写,但事实上,没人是干净的。

18分钟前
  • 囍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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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片中的翘楚。星光熠熠的卡司和精彩至极的辩论使得这部三小时的黑白片毫不沉闷,对历史的还原、对法律、战争和伦理的思考都不乏深度和密度。摄影和调度也是高水准——封闭空间内的长镜头和快速推拉。马克西米连·谢尔凭本片加冕影帝,名至实归。(9.0/10)

20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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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看似审判的是二战余孽,实则叩问的是全人类的心扉,纳粹定的律法规定有种族污染,残忍杀害数百万人,按说该法创制者、执行者、维护者皆难逃其咎,但大多数人仅仅听命,忠诚己国,根本不晓恶果,而盟国同样纵容了屠戮,这罪该从谁的身上谈起?

22分钟前
  • 醉梦·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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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精彩了!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国家利益又符合现行法律,并且他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合法地应用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他是有罪的吗?这部电影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它提出了上一个问题,而在于暗示说,美国对德国的援助可以改变审判结果,也就是改变法律的效力。面包与信仰啊,太讽刺了。

26分钟前
  • 艾弗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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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29分钟前
  • cruy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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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从主题落地到表现、将技巧融汇于内容的完美之作!令我从集中营录像开始哭到休庭。三个小时极富戏剧张力,高潮迭起,庭内庭外交叉进行张弛有度;室内场面调度出色,人物站位和视角暗合情绪和心理,运镜既有旋转长镜头之整饬流转,又有猛推镜头之奇崛惊异;人物形象皆鲜明立体有血有肉,尤其在兰卡斯特身上表现出了先抑后扬变化的层次感;涉及法理、情理、反战、爱国、政治斗争、道德良知、集体无意识的罪恶等等多方面的主题,且完美交融毫无生涩突兀,抛出诸多引人深思的矛盾,直抵复杂人性之曲径通幽处。

34分钟前
  • A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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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史,学哲学的人必须看的电影,谁没有罪呢?在二战结束几年后,美苏很快进入了冷战,美国为了反共,不仅在欧洲审判放水,在亚洲也与日本二战战犯合作,美国的道义又在哪里呢?孩子和女人又有多少是在冷战中死去的呢?本片拍摄的时间是冷战的中期,所以真话难能可贵!

39分钟前
  • 大约在冬季
  • 力荐

形式和内涵都很丰富。形式方面,封闭空间内的法庭戏拍得多姿多彩、恰到好处。内涵方面,涉及到战争责任、司法程序、战后和解这样几个重要问题的思辩,让人思考很多东西。

43分钟前
  • 卡列宁的微笑
  • 力荐

每一个试图说服世界的人,最终无法面对的仍是自己;每一个堂皇的理由背后,都有无数黑暗滋生;每一场战争的缘由,无它,唯利益权势的争夺,无数炮灰只是官方数字。精彩辩白,群戏过瘾,难以定局的审判。

48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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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十二怒汉对比之下颇为有趣,一个建立人物关系靠剪辑,一个靠镜头调度。演员演技大爆发,舞台剧味道十足。扣人心弦且引人深思,以及那首出现的恰到好处的Lili Marleen 。

50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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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官丹·海伍德:在那样的环境,人人会犯罪也不奇怪。想象一下,人们都不会忘记,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背叛友谊和忠诚、谋杀孩子,都可以轻易的发生。在我们的国家也都有。尽管说着维护国家利益,一切都是如此。在拚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时更难维持。面对全世界人民,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53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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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太丰富深刻的电影了,对于这些在二战时期执行纳粹指令的法官们的审判简直就是伦理两难的经典案例,是心有良知还是机械盲从,尽管并非亲手握着屠刀,但基于文明的基本准则恶行终究难逃其咎。然而个体的渺小在巨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显得如此无奈和悲哀,哪怕是再聪颖和正义的人都沦为杀人的武器。

56分钟前
  • l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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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审判时形势如何变化,不管结果如何,德前司法部长简宁的陈述表明了只有知道自我忏悔的民族才可能真正重新崛起,那种希望靠遗忘过往的苦痛度过余生的个人想法,无法使一个国家长盛

1小时前
  • Mr.Raindr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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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 此纽伦堡非彼纽伦堡 个人命运在国家机器前永远是渺小的被动服从的 读越多的二战史以及政治史就越是厌恶政治 也越是确信政治史一切的悲剧与罪恶的源泉

1小时前
  • 東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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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返回耶拿的大巴上看完。

1小时前
  • 小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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