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2017

战争片大陆2017

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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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5 18:25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你的好,没人珍惜。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摘自本人公众号:波罗的海)

 2 ) 幸好还有冯裤子,用心讲述那些被碾碎的芳华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3 )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脾气暴躁、易怒、酗酒。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我问他是谁?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4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5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6 ) 再谈《芳华》,严歌苓的冷笔与势利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

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

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

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而《芳华》,则恰恰相反。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

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工人不都得下岗?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不讲道理了不是?”。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谁是海外华人?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短评

能抱抱我吗?

5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8分钟前
  • 西楼尘
  • 推荐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12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 推荐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13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16分钟前
  • 小心和小欣
  • 推荐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21分钟前
  • 风间隼
  • 推荐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23分钟前
  • 谢飞导演
  • 推荐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25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28分钟前
  • 琦殿
  • 还行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30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34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37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39分钟前
  • 宋小君
  • 力荐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44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48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50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51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55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 推荐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5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1小时前
  • MR.Charles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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