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判

剧情片美国1982

主演:保罗·纽曼,夏洛特·兰普林,杰克·瓦尔登,詹姆斯·梅森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播放地址

 剧照

大审判 剧照 NO.1大审判 剧照 NO.2大审判 剧照 NO.3大审判 剧照 NO.4大审判 剧照 NO.5大审判 剧照 NO.6大审判 剧照 NO.13大审判 剧照 NO.14大审判 剧照 NO.15大审判 剧照 NO.16大审判 剧照 NO.17大审判 剧照 NO.18大审判 剧照 NO.19大审判 剧照 NO.20
更新时间:2024-04-13 17:27

详细剧情

  弗兰克(保罗·纽曼 Paul Newman 饰)是一名律师,职业之外,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然而喝酒误事,导致弗兰克的业界名声一路走低。为了挽回声誉,弗兰克的朋友米基(杰克·瓦尔登 Jack Warden 饰)给他介绍了一宗大案,一名女子在教会医院中由于医疗事故而陷入了昏迷,弗兰克要帮助女子向医院讨回公道。  对于弗兰克来说,这是一桩难得的好差事,因为他只需要和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就可以有不菲的赔偿金纳入囊中,可是,当他逐渐开始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心中油然而生的正义感令他决定将这起事故追究到底。一边是弗兰克势单力薄,一边是有大企业撑腰的辩方律师,这场官司会迎来怎样的结局呢?

 长篇影评

 1 ) 那些相似与不同——中国与美国的司法

     过年期间看了两部法律题材电影,第一部是《造雨人》,第二部是这部。
   两个故事极相似。从内容而言,都是索赔,前一部是白血症病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后一部是医疗事故受害人向医院及责任医生索赔;从程序上看,也都经过了双方商议和解、法院主持调解、陪审团审判;从影片视角上看,均从律师这个职业铺陈,主线是官司,副线则是律师本人。
   身为律师,看这两部电影的感觉当然与他人不同。老实说,我很感慨:
   1. 以前我一直以为,就象国外朋友所告诉我的,美国等国家的保险公司很文明很人性化,理赔迅速且拒赔少。反观中国的保险公司,不仅抠门无比,而且理赔时常常拒赔,令保险成为陷井。我也一直以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美国没有,而在中国则以其数量之巨浪费了无数司法资源。
   看完两部电影,才知道:很显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时,美国的许多小律师也是要靠做交通事故案件生存的,而且为此还跑到医院去直接找伤者,而那时美国的保险公司也是奸诈恶毒之极,竟然对所有索赔案件都先拒绝,导致许多索赔者知难而退。可见,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保险事故的理赔,在美国都经历过一个被动理赔、诉讼理赔的阶段,正是经由这个阶段,才发展到现在的主动理赔、高效理赔的制度。所以说,权利生而有之,但必定须通过斗争取得。
   猜想下,如果中国发展得够快够好,在十年或十几年之内,大量的交通事故诉讼应该也能退出法庭,直接由保险公司理赔。

   2.美国的法治条件比中国的好,关键在于制度设计上。
    法治条件的第一要义是法律本身(完备、合理与否),从我现有的认识看,美国法律的确发达,大量的案例积累详尽了审判历史以来关于各类案件中事实、证据、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技术,和解交易制度在效率与公平间努力求得平衡,而陪审团制度将司法精英与普通人的认识相结合,实现一定程度上的民主审判。这每一项都是中国审判远远不及的。
    比如,本部电影中,最重要的证人K C 护士出庭作证后,被告方引用案例,指出其持有的文件副本作为复印件比原件有着修改的优势,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庭前提交的证人名单里没有该护士,其只能作为惊喜证人,证词只能对抗对方的直接证据。由此,法官宣布其无效,证词应从记录中删除。
   在中国,证人出庭作证应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简易程序是举证期限届满前),这个规定虽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其它内容一样遭到了许多法官的指责,甚至在许多法院也被或明或暗的不使用,但,在大多数的法院中,它都是适用的,因此,如果在中国,本部电影中最重要的证人根本没有资格出庭作证。
   关于这一情节,还体现了陪审团制度对法官权力的制约。与之不同,在中国,法官在判决上有着决定权,尽管由于他受到法院领导及行政机关领导的影响,但我们不妨把所有的影响人视为一个团体,这些团体对判决的影响不仅是非透明的、非即时、利益化的,而且,是非平民的、少数人的。所以,尽管在美国,陪审团只出现在少数案件中,但它作为终极公平的实现者,不仅给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而且拥有莫大的影响力。好吧,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信访制度,这无疑是对司法的讽刺与嘲笑......

   3.在美国,律师也是不容易的。
   律师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接下案件,此一难也。话说茫茫人海,谁知道你人品如何、法律水平高低,通常是亲朋好友介绍案件,因此,律师必须广布人际关系,而且给人的印象要好。但接下案件仅是刚开始,怎样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并取得其支持才是最大难关。就象本案中,当对方开出二十一万和解的数额时,按照职业道德,首先应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其意见,而不是律师直接拒绝。要知道,正义的实现是有风险的,当事人应该有选择的机会。如果律师觉得胜算很大就应该向当事人解释并提示风险,然后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电影中,当事人并没有过激的行为,还是让律师上了法庭。嗯,如果在中国,当事人很有可能越过律师,直接与对方达成和解,甚至有可能投诉律师说他是为了更高的分成而冒险拒绝和解。律师并不能因为当事人把事务交给你而包揽所有的决定权,尽管有时把权利还给当事人对律师而言是痛苦的,是让其前功尽弃的。

   律师要取得法官的支持或公正审判,此二难也。两部电影中有三个法官,其中两个都是偏袒被告方的。原因是他们都认为这两个案件应该和解而不应上审判庭。我觉得这点很有意思,在中国,许多法官也乐于调解而不乐于开庭及判决,因为开庭将加大法官们的工作量。不过显然美国法官的惰性更强些,这是因为在美国,案件分流化了,大多数案件不会进入审判阶段,通过各种形式和解掉,这是通称的Adr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而在中国,绝大多数案件都必须审判,即使和解也往往是在开庭后,所以法官也常把调解工作放在庭后。
 这边也顺便提一下,电影中法官们做调解工作时连哄带骗,拿了大棒给萝卜,这点跟中国还是很象的,哈哈哈。

 4.在美国,律师的发挥空间比中国大。
 尽管有上述的两难(当事人、法官),但美国律师的发挥空间还是是很大。
 从电影中看,第一是取证比中国容易多了。〈造雨人〉中,不仅法官到原告家中去取证,而且法官还订下时间让原被告互相到对方处取证,尽管被告不配合,原告还是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被告拒绝理赔时的工作人员的名字、职务,最终原告就是凭此取来了关键证人,赢得官司。同样,〈大审判〉中,原告也很容易就知道了当时产房中所有工作人员的名字,从而在护士处取得了突破。哼,这要是换在中国,即使你跟法官铁得很,也不可能有这种取证方式。
 第二是法庭上的发挥空间大。中国的庭审辩论基本上是事实及法理上的辩论,事实又依赖于证据,老实说证据的取舍或证明效力这根本不是一个用法律规定能判别的问题。所以美国设计的陪审团制度是:法官只负责法律技术这块,他主持庭审,而陪审团要干的活才是综合十二个人的智商及情感及逻辑,去判断基本事实。本电影中,尽管法官判定护士的证词要删除,还命令陪审团忘掉证言,但陪审团还是基于常人的认识,作出了支持原告的判决。因此,律师对证据尤其是证人所作的努力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结案陈词也有重要影响。
 嗯,在中国,庭审往往是双方律师针锋相对,但最终是法官根据他自己对事实的判决对法律争点的理解作出判决,所以有时双方律师看到判决书时会觉得某些部分是“判决突袭”,某些部分完全不说理是“不透明判决”。因此,在中国律师要做的不是与对方争辩,而是了解法官的想法,说服法官。从这一点来看,律师作的不是法的工作,而是人的工作。这不仅使大量律师把重点放在公关上,更让法律被自由裁量化,以人代法,各人不同而各法也不同。这种情形如果惯性化并扩大化,那么司法的基础最终会被掏空,取之而代的,不过是行政机关或名为法院的行政机关而已。
  
   
  

 2 ) 判决

在上世幻80年代,充斥于银幕的是兰博等肌肉男,整个好莱坞影坛乏善可陈,但是这部电影依然给我以惊喜。

Verdict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判决”。主人公接受了法庭的判决,而他又给了别人以怎样的判决?他的情人真象另一位评论者说的那样是密探吗?如果是密探,她为什么要鼓励他奋起抗争?人世间的正义岂是这样明明白白?

陪审团最终给了原告以正义,但陪审团到底应该以感情来审判,还是以法律程序来审判?后来90年代辛普森一案,如果陪审团以感情来断的话,会是什么结果?但那一次的陪审团严格以法律程序办事,恰恰成就了美国历史上最公正的一次审判。

 3 ) The Verdict - 8/10

The Verdict是一部关于法律和正义的电影,虽然有不少情节不太真实,但是还是能够给观众带来不小的心灵冲击。西方法律体系下的陪审团给人以希望,俗话说世间自有公道,公道自在人心,西方的陪审团往往能够起到纠正腐败和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这恐怕在中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Paul Newman结尾处的演讲太精彩了,引全文如下:You know, so much of the time we're just lost. We say, "Please, God, tell us what is right; tell us what is true." And there is no justice: the rich win, the poor are powerless. We become tired of hearing people lie. And after a time, we become dead... a little dead. We think of ourselves as victims... and we become victims. We become... we become weak. We doubt ourselves, we doubt our beliefs. We doubt our institutions. And we doubt the law. But today you are the law. You ARE the law. Not some book... not the lawyers... not the, a marble statue... or the trappings of the court. See those are just symbols of our desire to be just. They are... they are, in fact, a prayer: a fervent and a frightened prayer. In my religion, they say, "Act as if you had faith... and faith will be given to you." IF... if we are to have faith in justice, we need only to believe in ourselves. And ACT with justice. See, I believe there is justice in our hearts.

 4 ) 让可恨的不能轻易被原谅

70分
       因为工作的原因,对关于审判的影片有一种格外的关注,在众多如《十二怒汉》一般精彩绝伦的审判类影片中,这部《大审判》并不算亮眼的,整部片子都散发一种忧郁的气息,一如片中保罗纽曼在片头独自打弹珠游戏时阴郁的侧脸,但还是拜这位影坛大佬的精湛演技,拯救了这部不以情节取胜的电影。
       主角律师因往事不堪回首,长久沉湎于酒精,意志消沉,直到他在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只能靠呼吸机存在下去的女人,从导致这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的两位医生身上,他看到了麻木对待他人生命的不可原谅,他看到了他自己觉醒的意志,他知道,他可以输官司,但不能输在麻木接受充斥着这种事情的世界。让可怜的人得到她应得的怜悯,让可恨的人不能被轻易原谅,这才是他认可的世界里的规则。
       片中女人的戏,不太明白用意,感觉有点多余。另外作为法庭片,庭审现场最后的逆转来的有点突然,处理的有点不太自然,似乎只是为了满足一个圆满结局而设计的东西,本来这部片子最可贵的地方是不做太多戏剧性的冲突,但最后还是不免流于庸俗。

 5 ) 法律人的精神城邦

   Paul Newman主演的《裁决》一片可以说是美国律师制度运作的真实记录。影片也让我们看到了在西方娴熟的司法运作中,一个面对强敌,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形象。当然,这个名叫法兰克的律师并不是我们传统印象中的那种不顾个人利益,以弱对强进行“公益诉讼”的美国精英律师。
   法兰克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律师,荒废时间在小酒馆里面酗酒,他为了争取一个案件,他不得不参加别人的葬礼,冒充死者的朋友,但是不幸的,却是被人从葬礼上赶了出来。这个时候,我们似乎可以打破自己对主人公的幻想,同时也让我们了解到在西方现实生活中,律师的现实地位。律师往往被描述为挑动滥诉,无事生非,贪图金钱,而成为上层利益集团的辩护人。在影片中,陷于潦倒中的法兰克接到朋友介绍给他一宗医疗纠纷的案子,法兰克当初愿意庭外和解,这样他就可以有三分之一的赔偿金可以平安进口袋。如果法兰克接受庭外和解,那么他的形象也与这类律师无异了。
   所幸,法兰克选择了一名律师所应坚持的自尊。虽然对手异常强大,可以买通证人,可以影响法官,甚至可以控制整个诉讼的进程。法兰克面对种种挫折,几乎选择放弃。我们可以深深的感受到他陷于绝境的那种心态。但是患者的惨状呼唤起了他的勇气。在法庭上,面对自己的证据效力被对手化解,他近乎绝望,但是他充满深情和诚意的演讲终于感动了陪审团。
  法兰克不是一个金光闪耀的英雄形象,但是凭借他的执着和真诚,他给了我们法律人一点慰藉,一点沙漠中的绿色希望。当法律人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现实中的巨大压力,我们是否可以坚持最初的追求正义的梦想,而不至于堕落为贪婪的兴诉人? 法律人的精神城邦应当是构建在我们共同的正义理想之上,尽管世俗的光华耀眼,我们是否会迷失在自己的精神城邦?
  影片的结尾,法兰克躺在椅子上,面对情人(这个情人实际上是对手派来的探子)打来的电话,铃声阵阵,但是终究没有接起。或许这就是法律人追求正义的一种代价吧,面对诱惑,我们要有安于寂寞的胸怀,要有拒绝诱惑的勇气,来捍卫我们信仰的精神城邦。

 6 ) 程序正义与表象正义

结尾很和谐,为了胜利而胜利。
单就从影片的角度,我们当然很容易的会接受结尾的判决,但是如果我们站在陪审团的角度呢?
之前刚看了美国罪案故事,有关辛普森案的,有位陪审员说了这么句(大意)‘你也许相信辛普森做了,艹,我可能也相信啊,但是你能说检方确实证明了他有罪吗?’
这里就涉及到陪审团的定位,陪审团相信什么和根据庭审中所呈现而做出判决是两回事。
就大审判本案来说,原告方最后那名护士的证词已被排除在外,另外只剩那位黑人老医生的证词,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怎么判?注意陪审员庭审期间(好像)是全封闭的,所有判决依据仅来源于庭上。那么做恶意的猜测,那位突然登场的护士也有被操纵的嫌疑(当然,从影片叙述角度难以得出这种假设),那些飙泪,爆发,似乎从陪审员角度也很真实,原告方的结案陈词说了什么?我们当然可以说,很令人触动之类的,但理性一点,结案陈词里除了感性的东西什么也没有。换句话说,把这大段的结案陈词放到其他案子里,也毫无影响。而感性的东西可以用来做判决依据吗?
本片看似伸张了正义,但似乎仍然火候稍欠,远远偏离了程序正义,搞成了表象正义。暂表如此。
最近看了杀死一只知更鸟,罪夜之奔,美国罪案故事,对陪审员制度越发感兴趣。再议。

 短评

第5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提名

7分钟前
  • (๑⁼̴̀д⁼̴́๑)
  • 推荐

编剧指南观影。我觉得不太好,作为编剧书中的经典案例来看,影片从编剧出发,最大的伏笔与转折是女护士的出现,然后男主的一顿发言把陪审团感动了而无罪,也许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和美国相差甚远所以觉得剧情有些不对劲,另外人物的人设远远不如其他电影立的更深,只是交代一些喝酒啊孤独啊,太浅显了,如果作为当年的经典来看,也许剧情方面有值得后世学习,我认为还是一般

11分钟前
  • 墨鱼粥
  • 较差

波澜不惊的感动

12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还行

无论是选吕美特创作生涯的TOP10,还是影史法律题材TOP10,都应该有《大审判》一席之地~~喜欢《十二怒汉》《杀死一只知更鸟》《桃色血案》《热天午后》《电视台风云》等片的影迷们可别错过本片~~

13分钟前
  • 红胡子椿三十郎
  • 力荐

[3.5/5.0] 我不喜歡大多數拍不好的法庭戲,除了冗長沉悶以外,還有最後仰天長嘯的道德勸說,根本是主角威能。夏綠蒂蘭普琳角色很莫名。

16分钟前
  • craigga
  • 还行

稳扎稳打地推进剧情,没有刻意的煽情,也少了些圆润的转折,导演用光把Paul Newman拍得真好看,波澜不惊又稍有侥幸的正义,还有那个无言的开放性的结局。Sidney Lumet执导的片子一如既往地让人看着舒服。

19分钟前
  • touya
  • 推荐

失-望。美国样板戏,靠着吕美特稳定发挥使得不算难看,又靠着其题材的大胆性让人侧目,然后就没了。影像老套,让我关注最多的居然是纽曼的表演,说明本片不过是奥斯卡爱的那种片罢了。重看。评价不变。底本足够好,后面大多律政片也取过本片的精华,我只是单纯对导演的创作倾向不喜欢。吕美特对观众的讨好比老好莱坞的一些导演都要献媚(毕竟本身也老 以及做过电视)对现实题材的运用也极尽噱头。个人很烦闷这一点。

23分钟前
  • 巅峰Futurama迷
  • 还行

庭审题材,风骚律师出新季时看此片很应景。三流剧本,吕美特拍成了二流,摄影有张力,用了n多仰角全景,感觉是形成一种天顶式构图的重压,或者是塑造构图美。老年保罗纽曼演了不少自我救赎的苦行僧(金钱本色),叹气、略显磕绊的台词、一脸凝重都诉说着他与世界的格格不入,一个在泥潭里挣扎前进的理想主义者,影片后半段不断增加的阻力也在配合着他这一表演风格,虽然我个人有所保留。结尾有点意思,意志与被抛弃的人…

28分钟前
  • 半弦月
  • 较差

23多年后 保罗纽曼再演律师一角 少了当年的锐气 添了一份岁月带来的酸气和愤世嫉俗 孤军奋战到底 只为了心底的正义 从某种程度上讲 这是西部片 西德尼吕美特的又一部法庭力作 节奏掌控得仍是游刃有余

32分钟前
  • kubrick215
  • 推荐

Legally, the jury was probably wrong. But that’s the beauty of it isn’t it? That when the law fails us, we still have justice inside of us.

35分钟前
  • ster
  • 力荐

编剧大卫梅米特完全抄回桃色血案的一片。如果看过其原型,就会看到好莱坞的滑落,原创性谈不上,就连道德上也幼稚了许多。保罗纽曼还要看见植物人来个良心发现,而詹史都华就直接暗示犯人做伪证。而纽曼的表演。。。真是让人脸红啊!当美人急于证明自己的才华,就会露怯吧。唯独夏洛特拉普林加上了分

38分钟前
  • dinosaurs
  • 还行

很克制,不太符合当代的审美了已经。人物的转变很突然。

42分钟前
  • 朝阳川生
  • 还行

another masterpiece!!!

47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力荐

前面节奏巨慢又不抓重点啊啥的,最后绝地反击也不是很精彩,因为线索找的似乎不是那么复杂,但是结尾模模糊糊的总结陈词真的引人入胜。故事看下来还是比较过瘾的,一会儿走神一会儿又抓回来,这种平平淡淡的叙事真的棒!!!男神帅加分!!!ps:尽管人们会失去良知,我们还是一样要相信人们心中存在正义!

49分钟前
  • 我和我的小毛衣
  • 力荐

拍得真好看,构图光影选的几处外景地都很棒,纽曼演得也很好,很让人心疼。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法庭片儿,感觉最后陪审团的判决有点一厢情愿了,当然这也是我一直不可以理解陪审团制度的地方。最后总结陈词时光影特别美,最终的结尾也让我比较喜欢。兰普林真美,终于明白为什么让她演女煞了。

54分钟前
  • U 兔
  • 推荐

法庭上的交叉询问戏份几无亮点,而关键的结案陈词本该把重点放在超越程序正义的法律精神上,结果说成一堆废话。Paul Newman确实老而弥帅,但也架不住半吊子的剧本这么浪费啊。

59分钟前
  • 猪头妖怪
  • 还行

男主演的律师很好

1小时前
  • 苏晓晓
  • 推荐

i'm too old,i'm a loser,but i still have my dream and my ambition

1小时前
  • 亿万露电
  • 推荐

有点平淡苦闷,虽然有个偏理想化的结局,却没有法庭戏中常有的快感。有趣的是很自然的联想到了十二怒汉,谁知道陪审团简单的意见之后,是不是有个类似的故事呢。

1小时前
  • 清水茶沫
  • 还行

谁能告诉我兰普林的角色在里面干什么用?没有她整个故事不是更有重点吗?!

1小时前
  • Yijun
  • 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