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和电影的差别还是不小的。
个人来说是很喜欢导演Ron Howard,电影里设计了不少不错的情节。但整体来说,电影相对于书单薄了很多。
书其实蛮生活化的,放在国内肯定会被骂流水账。文间又掺了一些社会观察与政治评论。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自传小说,更像是篇关于美利坚美丽风景线的报告文学。
从人物来说,电影里的“我”缺少了很多情节,在好孩子与坏孩子性格之间反复横跳,叙事很难贴合人物。电影里把“我”变好的转折放在了姥姥的监护那里,而且书里作者似乎也是这么认为。
但我觉得并不是那样的。
固然姥姥出资抚养让“我”改变了一些,但是真正让作者蜕变的其实是那段军旅生涯。
他的军旅故事和大多数人并不相同,除了其他大头兵的经历外,他还干了不少新闻官的工作。大头兵的日子让他规律了生活,新闻官则让他抬高了眼界。
如果只有大头兵的经历,我觉得JD会像很多美军退役士兵一样享受PTSD豪华套餐,过的不会比他母亲好多少。电影忽视这段主要还是因为电影必须那样叙事,但改掉之后总觉得人物就有点变味了。
电影还有一个很大问题就是他除了在耶鲁那段对比了上层白人和乡下人生活上的不同,并没有全面展现出一个红脖子的世界。
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残破被抛离的社会,但看不太到这个社会依旧存在的质朴情感。
When I was proved so naive to reckon the appointment of therapy might’ve soothed my predicament, which turned out to be not even helpful for sleeping, I read the book. Maybe I’m just right in this period this spot which is a bit late for myself to be matured enough to think more thoroughly about my life though, I learned that even in thousands kilometers away, across the continent, people shares similarities in their childhood, their growth, their child raising, even though they may have overcome totally different situations. I dont know, I might have been used to summarize too much, used to be emotional, which maybe anoying, but I do miss my “babies” so much. Ahhhhh, I hate this.
好的电影是看完了以后再开始思考,在那之前只是感受。这部电影做到了。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中国电影《万箭穿心》,我把那部片子看成为女性版的《活着》,其实这部《乡下人的悲歌》也可以被称作美国版的《活着》。
这两部电影都是用白描般的手法描写了人生的不易,当然,底层人的活着就更是不易了。
整部电影最打动我的是情感。这部电影表现出来的家庭情感比《万箭穿心》更充分。而电影《活着》里面,基本看不到情感,只忙着怨天怨地怨社会了。
人生的意义,无怪乎两点:一要活的完整,二要活的超越。
电影里表现出来的主人公家庭里的那浓浓的情感,给主人公后来的超越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而要想超越现实的生活,首先就要接受和理解现实的生活,这一点电影也做到了。
剩下的呢?靠考上耶鲁吗?或许是一条路。良好的教育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过去和现在,但也并不是唯一的一条路。主人公很幸运,祝贺和祝福他。
这个电影在我电脑里存了好久了,一直没有看,今天播放了。
影片开始去游泳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美妙的经历,结果却是被别人欺负,我想这是一个经常性的经历,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天天泡在水塘里,但是那时候,只是打闹,没有人欺负人,欺负人只是在岸上。
后来jd的妈妈找了亚洲人,Jd的快乐生活又来了,JD虽然开始有些抗拒,但是随后就融入其中了,生活,是吸毒,打闹,这样的生活家人是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管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首先要一起生活,这就要求有地方住,另外就是要有时间和精力来帮着孩子处理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好在JD看到姥姥那么难,还要坚持带着他,知道了姥姥的不容易。
其实这些让我想起了学区房,学区房的孩子们虽然也免不了欺负,免不了打闹,但是从概率上了来讲,父母素质相对高一些的地方,对孩子的要求也会高一些。
影片中的3代人都是相亲相爱的,JD的姐姐其实一直在担负着照料妈妈的重任,她其实是JD一家人的后盾。有爱的地方才有能量吧。可能这个家庭,缺少了任何一角,JD也不能成为JD吧。
影片最后,JD和他妈妈在旅馆里,他妈妈要求儿子陪着她,但是JD还是告诉他,他要离开了,要做更重要的事,他并没有感情用事。她妈妈也没有哭诉,还是很理智的让孩子走了。JD的姐姐赶过来了。JD开车去面试。
我觉得不管什么年代,都有贫穷人的,都有堕落者,都有勇敢追梦的人。
本片中,Amy Adams演一个歇斯底里的母亲Bev。据传,她希望凭此角色冲击奥斯卡。但导演给她的空间似乎不大。这是一个从头疯到尾的女人,间歇性吸毒,总是把生活搞得一团糟,上一秒还是一副慈母面孔,下一秒忽然发神经暴打儿子。她为何有此性格,影片交代不多,唯一一处对早期经历的追溯,是借女儿之口说出:Bev父亲酗酒,回家家暴妻子,暴怒的妻子将丈夫点燃……
这样的只言片语不足以引起观众对人物的同情。受限于儿子的叙述视角,Bev遭受的痛苦着墨不多,更多的篇幅在讲Bev是一个如何不称职的母亲,给儿子J.D带去了巨大负担。相比之下,Glenn Close饰演的外祖母Mawmaw要更惹人同情。对于J.D来说,母亲提供的是下坠的引力,而外祖母则用年迈的身体将下坠的J.D托举了起来。
无论是哪个角色,都和更宏大的社会背景没有关联,人物也无深厚有层次的背景支持。我们看不到Bev堕落的历程,听不到她的心灵是如何在挣扎中沉沦下去的,也看不到Mawmaw是如何在酗酒丈夫的掌控下操持家庭的,听不到她是如何看待Bev的。Middletown的一切宛如一片雾,成为J.D励志故事的头上挥之不去的一种气氛。
有人说,这是本片的失败之处。片子的原著传记以鲜明的社会指向出名。是影片导演缺乏现实经历,所以无法构造一个精细的现实世界吗?也许吧,但在我看来,这种模糊反而赋予片子普遍性,而且更贴近个人观察世界的视角——我们不是全知的,有时候甚至是糊涂的。不同国家的人都能从这个底层故事里联想到自己的经历,自己的观察。和原著不同,这不仅仅是个美国故事。
底层是什么?美国的知识分子们迫不及待地希望在J.D的书里找到答案,有的人希望为穷人辩解,把贫穷说成结构化的压迫。有的人希望指责穷人本身,把贫穷说成是自我放弃和自我堕落。
我从底层出身,我该如何解读我的祖辈们、邻居们,我出生的小村落呢?那个国有农场,在计划经济时代,有过短暂的兴旺。一个小地方,足有五家大型工厂,有当时最先进的东方红拖拉机,有干净明亮的制奶粉的大楼,有整日轰隆隆响个不停的制衣厂。市场的时代来了,它却整个沉沦了。如今,每个在那里的人都有一副麻木、困苦的神情。这是我的Middletown,和美国锈带的大小城镇有一样命运的小地方,我的亲戚邻居则是我认识的hillbilly。
有许多人堕入和Bev类似的生活——吸毒。毒品、宗教和巫术在这几年,大肆扩张。堕落、暴力、死亡一样成为主题。所有的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呢?我大概能勾勒出一副社会背景来解说这个底层生态,但对我来说,这些不是最重要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顺利,似乎也并不能完全归结于社会因素。有时候,会看到崩溃无助的人,仔细想想,怪谁呢?怪社会,怪自己?想来想去,谁都不怪,谁都有理由,谁都没有错。可一片雾,确确实实压在每个人的心头。这片雾是比知识分子的社会分析更深切、更厚重、更实在的象,使得底层生活的每一桩不顺的小事,都蒙上了令人生厌的潮湿感。
模糊反而指向了真实。社会背景的改造有对症的药方,更多的学校,更多的工作机会云云,但那片雾,那种灰色的色调,说不清道不明地让人感到低落,Middletown运转的每一个轴承都因潮湿而生锈,导致这里的一切动作都不对劲。J.D离开了,跳出底层,成为新一代精英,但新环境处处提醒他,他依然是hillbilly,一个无法与hillbilly沟通的hillbilly。
J.D和母亲、外婆都没有多少共同语言,她们不懂J.D为什么那么喜欢看政治节目,她们也不想了解华盛顿、纽约和旧金山在发生什么。同样的,J.D也不懂她们,她们是一片迷乱不可解的意象,喜怒无定、粗暴任性。观众的视角正是J.D的视角,观众的困惑也正是J.D的困惑,这些困惑同时是每一个从底层上升到精英阶层的人的困惑。雾如影随形。我有类似的感受,长辈很少会说自己的过往,况且,连他们自己都不是很清楚,现在的一切是如何与过去发生关联的,社会上的宏大叙事又是怎样让一个小地方风雨飘摇的,人物关系的真相则又因为各自的偏执而变得永远不可解。
J.D的原著作品,有大量对底层人的指责。他不掩饰自己对他们的批判,那些人懒惰,、愚蠢、放纵,而他自己的成功显然离不开自己的自律、卓越、聪明。要我说,还要有一点运气。底层逆袭的故事,需要更多的运气。如果祖母没有把他从母亲那里拯救,如果姐姐不是那么通情达理,或许还有其他的如果,比如他没有遇到好的老师,比如他没有一个加州舅舅来做他的榜样,他或许就像那些小混混一样,从此沉沦。但不论他走到哪,心底都永远有片无法理清的雾。
这个片子让我想起卡佛。他的编辑狠心把他那些枝枝蔓蔓的废话删减后,反而使其作品更有魅力。卡佛小说里的人物也常常莫名其妙,但有底层经历的人,又感到那种描写是那么的真实。不论导演是否有意,Ron Howard对J,D,Vance原著做的删减,在我眼里都增加了片子的魅力。让我们放弃那些蠢猪样的分析吧,不要罗唣,甚至都不用理解,只是感受,感受,在电影里支离破碎地感受。
我不知道谁翻译的《乡下人的悲歌》这个名字,但我觉得太差了。在《韦氏字典》里,Hillbilly的解释是:
“ a person who lives in the country far away from cities and who is often regarded as someone who lacks education, who is stupid, etc. ”
从字面意思上看,这个词是“乡巴佬”的意思,但是,美国的“乡下”和中国的“乡下”可相差太远了。中国的乡下,指的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和“城里人”想对应的下层阶级;但在美国,阶级的差别不在于城乡,而是种族。Hillbilly一词最早特指阿巴拉契亚山脉南部的山区居民,后来扩展到阿拉巴马等中南部,再后来被媒体“回收”使用,指代这是一个俚语,翻译成文绉绉的“乡下人”不但让中国读者脑海里混淆成想当然的中国乡下,还带上了一层书面语的严肃色彩,配上后面的“悲歌”,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以为是伊利亚特般的荷马史诗。
其实,这个词翻译起来很简单:老乡。
东北老乡,江西老表,陕西乡党,台湾乡亲……不让代表了他们的出身(如同作者J.D.万斯的家乡肯塔基),还表达了他们离乡背井在城市打拼的背景,成为产业工人又衰落的历史。“悲歌”这个词本来是希腊神话里的专有名词,在这里也觉得不合中文语境,不如叫“泣血录”或者“血泪史””好了。《老乡血泪史》,听起来是不是有点《活着》的感觉?
《乡下人的悲歌》原书最为重视的地方,是它本质上是一本美国工人阶级的阶级自传。从肯德基的乡下到俄亥俄的工作,万斯的家族经历了贫穷、迁移,产业化,再次贫穷,从成功跨越阶层的万斯笔下娓娓道出,在2017年这个川普意外当选美国总统的第二年出版,显得尤有时代意义。铁锈区的工人是从哪里来的,又要到哪里去?为什么他们放弃多年支持的民主党,投向了共和党的怀抱?这本书表面上看起来是家族式,其实却是阶级史。而万斯的阶层跃迁,只是一个家族例外,他能当上海军陆战队员,从而赚到高昂的大学学费,进入耶鲁法学院成为JD,是他童年想都不敢想的事。而这种跃升使他有了局外人的视角,再重新审视他过去的生活的环境,使故事有了一个二元的视角, 好比刘强东去写江苏宿迁,许家印去写河南周口。
书的成功,也是电影的缺失,是万斯对社会根源的拷问。书里写的是美国梦的破碎:为什么一个家族成为产业工人、为逃离贫穷所做的努力最终化为泡影?为什么他们努力想活得像中产阶级一样却不可得?蓝领阶层堕落和贫穷的根源在哪?他们在美国社会的未来位置是什么?这些问题,在电影中通通都没有表现。电影把阶级史拍成了个人史,把家族史拍成了家庭史。这当然部分是因为影视语言的篇幅局限所决定的,但同时也表现了导演视角的狭窄。故事本身还是很好看的,叙事的节奏也没有问题,万斯母亲和外婆的表演都让人觉得动人,但这远远不是全部。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张猛的电影《钢的琴》。也许是中文语境,这个名字比《乡下人的悲歌》就好得多:一个东北的产业工人要给自己的孩子造一架“钢”琴。这名字里有贫穷、有坚韧;有对背景的讲述,有带着同情的讽刺,还有对精神生活的向往。一石多鸟,好极了。
相比《乡下人的悲歌》的背景写实(也是美的),在张猛的镜头下,整个东北重工业区呈现出一种西方文学中旧约般的末世情态。日光透过破败的包豪斯建筑,照进废弃车间里的荒芜杂草和油漆斑驳的钢铁,光斑在镜头上闪闪烁烁。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把破产的工厂拍得这么美,仿佛这不是破旧的工厂,而是某些具有生命的东西,而机器在其中承担了让这个有机体死而不僵的机能。在破旧的外表下火花四溅的钢水,颤颤悠悠的吊车,上下摇摆的天平,都是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让人看到它似有似无的生命力深藏在层层垃圾的底下,仿佛蛰伏的巨兽不知道何时会爆发。
《钢的琴》镜头简单,剪辑直接。许多外景的镜头都是用广角直接拍建筑的正立面,仿佛一张二维的画,浓缩了时间和空间感,人物在里面渺小得如同画上的配角。而人物的出现也是奇怪的:他们的背景永远都是空荡荡的:没有行人,没有街景,没有群众演员。有的只是雪后的枯枝,冒着热气的煤球炉子,空无一人的街道,远景斑驳的宿舍楼。仿佛这个城市和这些工厂一样,在爆炸的轰鸣声中倒下,如同留苏的老工程师竭力挽留的两个大烟囱,永远地灰败和沉默下去。
他的剪辑也和镜头一样直接了当。比如陈桂林借钱四处碰壁之后,下一个镜头就直接是偷钢琴;而偷钢琴行不通之后,下个镜头就是开始找人造钢琴。可是他也并非只有造钢琴这一个主题。
有人说,中国有世界上最好的产业工人。他们的手指灵活,车工细腻,那是从代代师傅那里传下来的手艺。这些手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败给了崛起的第三产业,后来是IT业,在后来是泡沫一堆的金融业。那些存在于我们童年脑海中的手艺被张猛以最浪漫的形式呈现,给这些末世的产业工人划上了一个伤感的句号。这些工人,他们是我们的父亲,他们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父亲小时候能用废木头给我们做小马扎,我们的母亲能用灵巧的手给我们织各种花色的毛衣。他们用废旧的零件车出旋转的陀螺,他们用融化的钢铁焊出一朵铁花。具体到个案上,我的父亲曾经用木头的边角料做了一个电池灯,用于照明不时停电的那个年代,而里面的电池来自于我母亲的工厂。我小时候常常去她的车间里帮阿姨们串电池盖,听那些女工聊天,闻着柏油的气味。这些手艺在时代的浪潮中变得一无所用,直到张猛的镜头前。
他本来可以做得更煽情,像贾樟柯在《二十四城记》中一样,让受访者讲讲当年的故事。可是他没有这样做,甚至在刻意回避煽情。小元站在父亲面前的时候,只要镜头再多几秒钟,我就会落泪,可是他戛然把镜头转向了其他的地方。这不是编造,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的镜头是活在这些工人中间的。
“钢”琴的声音不好听,含含混混的。可是在父亲和工人听来,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影片的末尾有点象征主义的感觉,秦海璐如同卡门般晃动妖艳的舞裙,奏出了产业工人谢幕前最后的赞歌。
当然,《钢的琴》和《乡下人的悲歌》时间跨度和故事体量远不一样。钢琴是小品,一个故事,话剧三一律式演绎;悲歌是跨时代的历史,一个人的成长,风格完全不同。但钢琴可以以小博大,管中窥豹,让观众了解——起码也是感受到——东北重工业的没落,这些是悲歌远远不可及的。
红脖子贫困家庭应该算是美国电影最少拍但现实生活中又大量存在的一个题材,之所以少拍大概就是因为发达国家白人的穷并没什么新鲜的地方,主角往往也无力改变什么,毕竟贫穷乃最大恶……这部片就是典型范例,而且每个人看起来都不讨喜、甚至可憎;如果故事聚焦于展现最后半小时积极向上的情节觉得会好很多,前面真是太苦情了。 //// Amy Adams接这个角色应该是想挑战自己,但她气质相比这个恶人角色还是太善良了。
电影以原生家庭与阶级跨越为脉络,然后重点并非在于解剖美国社会结构,而是感性化叙事。全片两大泪点,一是男主给母亲自制读物,一是递给外婆考了第一的试卷,打动人心亦难能可贵。
真是灾难,现在时夹杂过去回叙整体必然客观,但回忆录作者的主观视角又一直在,这分裂就好似漂亮国历来的历史和现状一样,最迷惑是不知道霍华德究竟要卖啥,红脖骄傲、他自己年轻时候那点投射可能都有,但什么无产阶级美学就快算球了吧。
非常好,外婆演得最到位,只是aa演的不够红脖原味,题材挖的不够深,仅描述了吸毒问题。其实书本身也没有谈很深入,还能怎样,美国是赤裸裸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复往日,这种制度不可能惠及更多的人,也不会有大的改变,本质无解。越来越多的州让大麻合法,隐含的意思可能是elite不愿意交更多的税也不提供更广泛平等的机会缓解阶级固化,大麻合法化不失为一种折中办法之一,美其名曰人道吧。
觉得大家批评电影的问题很多是原著本身的问题。但抒情也有抒情的价值,倒是不必苛求作者。
期待已经被打压至最低,却迎来“意外惊喜”。对啊,白左影评人怎么可能喜欢这类电影!主线是原生家庭的影响难以实现阶级跨越,而全片重点都是亲人之间爱恨交织的缠斗,营造出一种深入肌理,传于代际的无力感,这种窒息的感觉甚至扑面而来,但爱和暴力又同时共存着,为最后男主的“逃离”创造了很好的落点(我在这里拯救不了谁)。很大的不足在于,剥离了社会空间,让AA、格伦她们的角色太单薄了,得不到观众的同情,无疑削弱了影片整体表达。不过,我A的形象和表演都好颠覆啊!冲奥失败,让我们祝福她早日脱怨。
我的天我太不解了,这电影在我心里起码8分以上。film critics都好莱坞长大的不懂人间疾苦吧。俄亥俄郊区小城的穷人生活不好看吗?drug addiction, abusive relationship, domestic violence,敢问哪个不是日常美国人头疼的问题和正在经历的痛苦? 太能产生共鸣了。这就是邻居家的故事,这就是你家我家的故事。我们需要这么多电影来讲阶级固化社会现状吗?我们不能讲讲一个在“family first”文化中成长的男孩饱受家庭折磨,却又从残缺的家庭中获得爱与支持继而继续前行的故事?
这种原生态家庭太可怕了,因为当过兵所以知道这样家庭背景的红脖儿其实很多。电影看的我很难受,同时感叹自己是幸运的。然后突然想到了德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连八刀都不到...不在社会底层,可能永远理解不到被榨干的疼吧。
加速揍儿子,放火烧老公,披萨盒里讨余粮,深夜赶路长谈,没人知道自己啥时死,没来得及跟外婆说的话,要努力做个正派终结者;导演 Ron Howard 的标配乡愁鸡汤,两代女主顾着飙戏,故事余味稍欠缺,但动情处还在
看这部电影仿佛在看一面镜子,哭了很多次,回想起很多过去家里的事情。我想起舅妈,和我说她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为了能快速赚钱,选择读了职校。我想起表哥,沉沦在电脑游戏中,连高中都没有上完。我想起我自己,在初中的某一个时刻,不愿只在这个小城市当一个工人,不愿深陷我亲戚们的破事,开始拼命读书,断绝电脑游戏,决心一定要考上大学。只有品尝过贫穷落后滋味并决心奋斗逃离泥潭的人,才能懂得这部电影的苦楚与欣慰。
看哭了,外婆颤巍巍地拿着考第一的试卷的时候。看到短评很多人在表达对bev的厌恶,因为这样的人的的确确是可恶的,如果身边有一个这样的人更是灾难。但社会就是这样,赢家通吃,光鲜亮丽,受人瞩目,输家一无所有,肮脏邋遢,没有成功被规训与自我规训。除了努力之外,不过是有的人幸运,有的人不幸,但看这部电影的人,我想幸运的概率是稍高一点点的。
从美国problematic, messed up家庭走出,和从中国贫穷农村、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其中的曲折和难度,不是可以比拟的。在美国实现这样的阶级跨越真的是太难了,在阶层之类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或许还可以说得通 而完成JD这样的跨越 除了自我努力 必然还有更多看不见的助力。
老中青三位女演员都不错,电影化不易,导演拖了后腿。一般。
其实就是很套路式的剧情和节奏,但是还是禁不住的流泪。如果你能了解历史背景和这群“非典型”白人,也许更能理解这个“挽歌”。
Great Picture
这种程度的传记拍法确实比较失望,对Ron来说也比较不费难度吧。原生家庭的问题当然应该花大力气呈现,但是首先你的时代背景是怎样的?男主角是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阶级跨越的?他的心态又是如何转变的?妈妈和外婆的生活又是如何导致于此的?这些问题都被大幅度省略了,最后出来的效果就比较平,完全没什么情感力度。包括几条线索交织的也不太好,视点也完全散掉了。到最后,全片值得一说的好像也就只有两大怨妇的飙戏,更何况,演得也就那样而已。
非常不喜欢看展现原生家庭问题的电影。因为每次看都会被感动。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抓住头发将自己拖离地面。有些情感重过地球引力,但愿那是爱。
烂番茄29%、MTC红区显然过于苛刻了。原著的大背景和政治意涵被完全“净化”到只剩JD Vance本人的成长经历,于是这样一个本来可以被深挖的题材就被从小在好莱坞长大的Ron Howard拍成了又一个好莱坞式的hillbilly青年的奋斗而全然不见elegy。如果这个题材换成真正有着Middle America经历的导演/编剧, 比如Jeff Nichols、David Lowery、甚至是马力克,也许会成为一部关于普通美国人的经典之作
感性叙事而非理性叙事,也是最细腻稳重的朗·霍华德,相信原著同他自身是存在强烈共鸣的,即使并非是现实基础的。在两个时空徐徐展开的浓烈的对故乡的爱以及对朴实小镇精神与家族传统的歌颂,并于不同历史时期主角家人不同境遇的对比递进向着最古典的美国梦回归,然而当下真的如此吗。正片在男主的面试开始时结束,男主的深情自白与片尾原作者真实照片给出的美好结局看似顺接,却又同样如来自两个时空一般,电影中弥漫的乡愁,不仅是对土地血缘的,还有对过往时代的。
私以为原著小说立意应该更高,讨论美国阶级固化问题也应该更深刻;电影的确在“以小见大”方面处理得不是很好,但只是把它当成一个家庭的编年史来说,在我心中已经及格了,加上Amy真的太会演了,还是值得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