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说

剧情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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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2 16:52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2 ) 《低俗小说》好在哪里?

《低俗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但凡说自己喜欢看电影的人,《低俗小说》是不能没看过的。但凡看了的人,《低俗小说》也是不能不说好的。但是《低俗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很多人都用一句“环状结构”或者“多角度”带过,然后大谈电影对白如何如何引人入胜。
《低俗小说》究竟好在哪里?确实好在其“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上,但什么才是“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以及这两者到底妙处何在呢?
所谓“环状结构”可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影片中各个段落的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等等。这样的结构,在本部电影中,被导演用来暗示暴力故事的周而复始,不断出现。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
所谓的“多角度”,除了是以不同角度来观察同一事件外,更多的是展现不同环境和状态下,人的角色的改变。在这一点上,塔伦蒂诺的观点更像是电影界的雅克·德里达(解构主义哲学大师)。
据几个例子:在“香艳故事”中作为男主角的文森,相对于米亚(乌玛·瑟曼)在故事中的形象是保护者,可以说是相当正面的角色。但是到了“拳击手的故事”中,文森变成了一个只露了一面就被射杀的无名之辈。如果割裂开来看这两个故事的话,文森的角色毫无疑问在两个故事中大相径庭。
再比如:朱利斯(萨缪尔·杰克逊),在与文森一起射杀公寓中的人时,毫无疑问其形象是一个“杀手”,但是在影片的后面,邦尼和南瓜头抢劫餐馆时,很明显朱利斯的形象已经不再是“杀手”而是一种拯救者的形象。
这样的“多角度”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在一起事件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其自己参与到该事件中一系列原因和自身的状态,而处于不同时间和状态中的同一个人,其角色也是大相径庭的。
影片的对白和表演固然也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结构上的巧妙和深意,才是《低俗小说》的精彩之所在。

 3 ) Bible rules

又看了遍低俗小说,我不说它的拼贴了,拼贴是它最直观的感受,但扯拼贴和后现代的关系没什么意思。后现代之类的我不关心,一个正常的观众不应该在看完电影之后说,我操,后现代啊。后现代的概念太虚了。

我要说说这个戏里的圣经意义,这个戏是打乱了表面叙事结构,但我不认为这个戏违反或者打乱了圣经结构。

我们不妨顺着三个核心故事的线索看看端倪。

第一场戏是Pumkin要抢劫,第二场戏是Jules和Vincent开车去杀人,第三场戏是Marsellus让Butch作假。

这是三个小故事的开头,这三个开头的核心是一件事:罪孽的开始。

接下来按照剧情顺序发生了什么,Butch没有作假,跑了,但是巧遇Marsellus,两人被当铺老板抓住,要菊爆。Vincent在车里不慎开枪打死了Marvin,两人不得不想办法收拾这烂摊子。而Pumkin则抢到了Jules的头上,被Jules拿枪指着脖子。

这叫什么,受难。

结局呢?Butch没有一个人跑,他救了Marsellus,两人冰释前嫌。Pumkin被Jules放过一马,和Bunny逃走了。Jules更妙,他放跑了Pumkin,自己决定金盆洗手,去追寻真理。

这叫什么,救赎。

注意,这罪孽-受难-救赎的顺序,不仅完整,而且在电影里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打乱,并不是先救赎后受难,或者先受难后罪孽。它还是严格按照圣经的U型结构走的。

那么,低俗小说,是一部拼贴过的情节剧,它并没有改变自莎士比亚以降的情节剧U型结构。它甚至如同莎翁一样直接的对圣经进行呼应:Jules念念不忘的以西结书25:17,在片头和片尾两次出现,这是极其明显的昭示其圣经意义。

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一部暴力的血腥的充满脏字的电影(这是客观事实,我没有任何贬义),会以800万的成本博得2亿美元的票房?那么多的观众,都只是因为赞许它的暴力血腥脏字,或者赞许它的拼贴,或者赞许它的黑色幽默等等这些表象的东西,而喜欢这部戏么?我认为,这样一部戏的成功,最大的原因,不是它让人喜欢的那些噱头,而是它不让人抵触的本质:圣经意义。

进一步的,我想知道,或者我有这样的几乎是我已经肯定了的想法:这种圣经结构所代表的圣经意义是最容易受西方人,乃至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东西。这也是拉里斯冯提尔与昆丁之间的区隔:前者最近的戏叫做Antichrist反基督,呵呵,再见票房,不管你在表象上拍的有多好。

话说回来,至少这种结构会决定这部戏是一部喜剧,而且是一部好看的,喜剧。

 4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5 ) 《低俗小说》有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好电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低俗小说》是1994年的电影,真正的电影爱好者都知道,1994年是个神奇的电影年,好电影一口气数不过来。但是《低俗小说》竟然杀出重围,获得了第47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至今任然排在IMDB前几名。金棕榈代表专业审美,IMDB代表大众口味,充分说明了电影雅俗共赏的特点。

但国内的观众,尤其是刚刚接触电影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难体会到它的精彩,所以有很多疑问,然后就有很多胡说八道的,看起来很头疼。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电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要知道一点,这是一部包含大量“抄袭”的拼盘式电影,注意“抄袭”是要打引号的,在电影领域一般叫做致敬。

对于电影来说,致敬一两个镜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低俗小说》在IMDB上统计出了100多个,致敬老电影和流行文化的桥段,整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镜头致敬我们可以找画面印证,文化习俗的东西却不好说。

打个比方,中国人喜欢打麻将,你拍个电影用了麻将术语,老外就不懂了吧。

《让子弹飞》里边张麻子为什么是九筒大哥呢?我们乡下打麻将就把九筒叫“老麻子”,这个估计很多中国人都不知道,你说老外怎么理解。

我们说句“不三不四”,中国人都知道啥意思,翻译给老外听听【no three no four】,他要能明白了,我把26个字母都吃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低俗小说》有三个故事,分五个段落讲完,并没有什么时空的循环,只是简单的插叙倒叙而已,结构很清晰。

在当年,看惯了一个故事的观众来说,可能有点颠覆,对于现在的观众,叙事结构上反而不会有障碍,比如《权力的游戏》和《西部世界》这种美剧,叙事结构要比电影复杂得多。

而且这种几个故事的电影早就有了,比如1963年的《黑色安息日》,也叫《吓人三次》 ,所以瞎吹什么“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法”,绝对是撸不到重点假装高潮。

观感

《低俗小说》这个片名,说的就是路边摊上卖的一些低俗的报刊杂志,所以想要从故事里面看出什么内涵来,基本就是走偏了。

最初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就真的是“低俗”,它颠覆了所有一本正经的传统电影,镜头关注着传统电影不会关注的细节,啰嗦、尴尬甚至有点恶心,就是不明白好在哪里,那时候什么金棕榈都是没有概念的东西,顶多知道个奥斯卡。

但是很多场景都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被恶心到了。直到多年以后,电影看多了,经常发现某些镜头好像在《低俗小说》里出现过,然后会再找出来重看一遍,这种情况重复了无数次,电影竟然越看越好看。

比如最难忘的扭扭舞片段,可能来自电影《八部半》,动作和感觉都极为相似。

马沙和布奇讲道理,分镜头很像1989年的《越战创伤》,马沙的演员也是同一个人。

布奇打死了对手,逃跑的出租车,和电影《出租车司机》里面的车型相同,车内的对话分镜头也相似。

小女友和布奇调情的戏分,说喜欢他身上的汗味。这个和《愤怒的公牛》里面的情节相同,而且《愤怒的公牛》也是讲的一个拳击手的故事。

马沙被爆菊,而布奇被绑在旁边排队等候,这个桥段来自1972年的电影《激流四勇士》,画面太尴尬了。

文森开箱子发呆的镜头,和《美国往事》当中面条开帮会箱子的镜头相同,而那个耀眼的黄光可能参考了1955年的电影《死吻》。

有很多是是而非的镜头,可能是致敬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信就信,不信就不信,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流行文化不好验证,有兴趣的搜一下IMDB自己去查证。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

大量致敬的大杂烩,并不能解释金棕榈大奖的由来,戛纳不会无缘无故,鼓励一个“抄袭”的碎片化电影。

究其原因,电影叙事上很完整,而且观影效果很爽,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镜头语言成熟老练,而形式上又新奇独特;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越看越好看。

影片的对白很密集,但是很多时候说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就是闲聊和耍贫嘴,感觉像生活录像一样的随意,就算错过几句话照样能接上。

那么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其实我前面说的故事骨架也不重要,它们起的作用只是维持叙事的框架不散,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那些反常规的桥段。

比如朱斯杀人之前吃了别人的汉堡,还要念一段圣经。

比如马沙讲道理,镜头盯着布奇停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场景交代和对话正反打。

蜜儿吸白粉昏迷的那一段,剪辑手法也有点反常,连着用了几个蜜儿的面部特写,一个文森的镜头都没有,只有他的旁白,但你完全能想到他是个么神马样子。

然后就是抢救那场戏,在粉店老板的家里,他老婆被吵醒很不爽,出来吵架,镜头不用正反打,就一直两边瞎摇晃,既紧张又真实,然后旁边沙发还坐着个懵逼的观众,非常搞笑。

有一个地方更奇怪,就是第三个故事的标题【邦妮的状况】。

邦妮在片子里面就没有正式出场,只有一个背影镜头还是吉米的想象。但正是因为有这个邦妮的存在,第三个故事的善后才有充分的理由。

为什废宅吉米不怕警察怕老婆呢?电影里面看到的其实都是不正常现象,社会的主流还是像邦妮一样正常工作的良民,所以见不得人的东西才需要掩盖。

我们平常看到的黑帮电影,基本都是疯狂的砍杀,或者枪战加飙车,老百姓死有余辜,警察总是最后出来洗地,哪有什么需要善后的情节。

《低俗小说》就是一部反常规的电影,调侃了很多电影的不合理之处,而他自己关注的角度,都是吃喝拉撒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生活细节。

比如文森每次上厕所出来都会出大事,最后还死在厕所里头。

比如很多故事发生的时间都是吃早餐的时间。抢劫快餐店是个什么操作?那两个二货研究半天认为抢快餐店最安全的,结果遇到两个杀手,把自己吓得半死。

屌炸天的黑帮老大被一个小警察给爆了菊。迷死人不偿命的黑帮大嫂,因为吸粉过量搞得死去活来狼狈不堪。

各种作死的拳击手处处有惊无险,最后还能带着呆萌女友逃出生天。

这都是来源于导演对电影语言的把握,他知道人们看腻了一本正经的电影,就来个胡说八道的,制造了一个大概率意外事件的大杂烩,顺带着致敬了一百多个老电影,其实有很多也可能是嘲讽。

关键是他还能HOLD住了,整体观感很流畅,如果是个笑点低的人,小心笑出内伤。

发现没有,欣赏这部电影能获得极佳快感的前提是,你要看过很多电影,最好是看腻味了,一说看电影都有点烦,然后突然看到这么个电影,就会特别特别的惊喜。

这是一部送给真正电影爱好者的礼物。

比如2018年的火爆大片《头号玩家》,你玩过的游戏越多,看过的电影越多,就越有快感。

很遗憾我们现在的观众生晚了,《低俗小说》已经成为被别人模仿致敬的经典。

首先是从叙事的结构上看,这种几个故事交叉叙事的电影就多了,得奖的也不少。

比如《撞车》、《通天塔》、《太阳照常升起》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但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从镜头桥段来看,也有很多。

比如1999年的《处刑人》,两个年轻的杀手就喜欢念着圣经杀人,其中一个就是年轻的“弩哥”,帅。

《西部世界》的两大主角就曾经用对口型的方式,模仿了《低俗小说》的经典打劫片头。

还有剧中蜜儿说她曾经拍过的一部剧,后来真的被拍成了电影,就是《杀死比尔》,还是她自己演的。

那么有人说,经典我还是看不懂怎么办?

不着急,谁还没年轻过?继续提高观影量,至少看个三百五百部电影,你才好意思说是个电影爱好者吧。

注意了,几分钟看电影的那些不能算你看过了!

然后你再回头细看经典,绝对是不同的东西。

如果你看电影只图一乐,根本不在乎优劣,那别人为什么要拍得你能看懂?

比如《邪不压正》好多人说看不懂,人家就入选了多伦多电影节,姜文还受邀请讲大师课,你说是谁的问题?

最后一个,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看个电影必须要找出个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否则高尚的情操无处显摆,这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德。

可是《低俗小说》这种电影,还真的可能没什么教育意义。

比如这么说:三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描绘出一幅惊人的社会大图景,黑暗、暴力、荒诞、颓废,无情揭露了一个罪恶之城洛杉矶,深刻批判了万恶的资本主义。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吧,其实就是自带立场的偏执,属于毫无营养的废话。

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电影的镜头语言和趣味桥段的编排。什么是雅俗共赏?假如你是专业向,电影有很多技术的东西值得研究,假如你是普通观众,就体会它的笑点和视觉冲击力。

好电影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在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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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存档:“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 1994)

基本信息

编剧: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摄影:安杰·瑟库拉(Andrzej Sekula)

类型:剧情/犯罪

国家/地区:美国

片长:154分钟

对白语言:英语

色彩:彩色

获奖情况: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奖,提名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 最佳导演,最佳剪辑,最佳影片,获得英国影视学院奖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奖,题名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影片奖。1994年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1994年获得金球奖最佳剧本奖。

导演简介

当昆汀被提问为什么不去上电影学校的时候,他回答说,我直接上电影去了。昆汀并不是不想上电影学院,走学院派路线。他曾经在中学的时候上过戏剧课,15岁时决定退学去上表演课。这些尝试都失败了。22岁的他在一家录像带租赁店工作。在那里他不但能够沉浸在电影海洋当中,还能够和其他电影爱好者每天谈论电影,向客人推荐影片。他的第一部影片在最终剪辑的时候被一场大火烧光了,但是其剧本称为了他第二个剧本的基础。24岁的他完成了《落水狗》的拍摄,在当年的圣丹斯电影节上炸开了锅。《落水狗》的成功让好莱坞注意到了这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电影导演/编剧,注意到了《落水狗》这样杂乱、暴力而絮絮叨叨的电影的魅力。好莱坞曾邀请他拍摄《生死时速》《黑衣人》,但昆汀选择了埋头奋斗属于自己的剧本。他把《天生杀人狂》卖给了奥利·弗斯通,更加专注于自编自导《低俗小说》。

影片概述

文森和朱尔斯这两个杀手这天早晨要为他们的大老板马沙去一帮小混混的家中取回一个神秘的公文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太多让他们措手不及的小意外。老板马沙去了外地,他吩咐文森照顾好自己的妻子蜜娅,也就是说要他带蜜娅去外面吃个饭。一切都顺利进行,直到一个巨大的错误出现。布奇是一个落魄的拳击手,曾经答应马沙输掉一场比赛,但是他却在拳击场上把对手活活打死了,如今他要和自己的女朋友逃跑。南瓜和小白兔是一对情侣,也是一对雌雄大盗。他们今天打算抢劫他们用早餐所在的餐厅,却浑然不知取完公文包的文森和朱尔斯也在这个餐厅里面。

影片讲述了三个相对独立但又内在相连的故事。除了拳击手布奇的故事相对集中以外,其他两个故事都被打散拆乱,其中涉及的人物和道具细节星罗棋布于整部电影中。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低俗小说》一夜成名。著名影评人罗伯特·伊伯评价说:“昆汀写的这个故事,仿佛是给去上剧作班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结构分析

非线性讲故事是昆汀影片的标志性特点,乍看之下他的故事顺序显得杂乱无章。《低俗小说》由三条看似独立但是相互交织的故事线组成。在昆汀眼中,杀手文森是第一个故事的主角,拳击手布奇是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文森的同伴杀手朱尔斯是第三个故事的主角。虽然三个故事由各自的重点,情节点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相互联系并且产生了互动。影片开始于南瓜和小白兔劫持餐厅,然后转到文森、朱尔斯、布奇的故事,连带介绍了其他重要的角色,例如老板华沙以及清道夫老狼。故事最后回到了刚刚开始的餐厅里面,文森和朱尔斯也来到了这个餐厅吃早饭,无奈这个餐厅被劫持了。全片一共有7个叙事段落,其中3条主要的故事线通过黑场加白色标题分隔。

1、序曲:餐厅(1)

2、引入“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前言

3、“文森和马沙的妻子”

4、引入“金表”的前言(a闪回,b现实)

5、“金表”

6、“邦尼的情况”

7、尾声:餐厅(2)

如果按照原始故事的时间顺序,这七个段落应该这样排序:4a,2,6,1,7,3,4b,5。段落1和段落7中的某些部分是重叠的,却是从不同角色的视角来讲述的,段落2和段落6同样如此。这样的机构方式不但是章回式的,而且是一个通过切开时间线造成了环状结构的假象。

尽管有很多分析者直接将这种结构命名为环状结构,但在事实上它和例如《暴雨降至》、《时间》等这样的环状结构影片是有区别的。后者的时间顺序甚至逻辑是无法恢复正常的,也就是说,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逻辑。这样的影片并不在于强调时间逻辑,而在于强调影片所要表达内容周而复始的出现,可以是《暴雨降至》中人和人之间难以明晰的仇恨,可以是《时间》中对美貌的欲望而陷入的恶性循环。

一开始,序曲:餐厅(1)部分中南瓜和小白兔聒噪地交谈着。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逐渐引向了他们又可笑又认真的计划:抢劫他们正在用早餐的餐厅。他们依然平静地向服务员要咖啡续杯、结帐,紧接突然掏出手枪,对餐厅里面的人大喊:我们要打劫!这个段落镜头基本紧紧框住两个主人公,甚少给餐厅的环境镜头以及其他顾客的镜头。一直到他们拔枪抢劫,也给的是两人中景,而没有马上切到餐厅里其他顾客惊愕的反打镜头,而造成两人的这声打劫怒吼好像没有引起其他人的反应,显得有些滑稽。正当观众期待顾客反应镜头的时候,导演把影片标题字幕安排进来,伴随着上世纪怀旧的摇滚音乐,低俗小说开始翻页。这样的安排大大增加了观众对这对雌雄大盗打劫是否成功充满了期待。

字幕过后观众满以为会继续餐厅的场景,结果出现了两个毫不相关的人物。通过对话我们知道了他们是文森和朱尔斯。他们之间的对话幽默、肮脏,听起来痛快。他们的职业也肮脏、也痛快。我们从字里行间了解到他们的老大华沙,还有老大的妻子蜜娅,这些都为下文做了铺垫。他们进入小混混的房屋,朱尔斯在杀死小混混以前背诵出了(有可能是杜撰的)圣经选段,小混混当场毙命。正当观众琢磨讨论文森和朱尔斯的杀人如麻,并不得不承认朱尔斯的那段圣经选段非常帅气的时候,“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字幕出现了。

下面的段落仍然以一个新的人物的出场,伴随着另一个角色低沉的画外音。布奇这个角色通过一个固定镜头得到了正面出场,而画外音的主人马沙则一直吊着观众的胃口。这个场景里面,仅给了马沙一个后脑勺的镜头,观众仅知道他是一个肥硕的黑人。到这里,故事似乎又走向了别处。这时文森和朱尔斯穿着和上一个段落完全不一样的服装出现了。他们手中拿着公文包,观众理所当然地理解为他们已经解决小混混回来了,但是对于奇怪的服装导演没有给任何解释,剧情紧接着转入为文森和马沙妻子的相见进行铺垫。

“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章节,它较为顺畅地进行了起承转合的叙述,巧妙穿插了导演对上个世纪里年轻人的各种风潮的怀旧情感:和大老板的妻子蜜娅约会、跳扭扭舞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两人前往的餐厅充斥着经典的音乐、电影,就连服务员都是充满时代标志的人物;卷烟以及后来闹剧般的服毒过量危机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毒品的态度。

终于文森和毒友采用拙劣的方式让蜜娅起死回生,虚惊一场,作为这个段落的结束。短暂的黑场过后,时空人物又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老旧的色调和小孩子看电视的场景或许能让观众估摸这是一个回忆片段,来访上校的给小孩子讲的这个关于金表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镜头一转,前一个段落的布奇又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一段回忆是属于他的。拳击手布奇正要参加这场他答应过马沙要输掉的比赛。

随着“金表”的字幕出现,观众了解到布奇非但没有输掉比赛,还把对手给当场打死了。胜利的喜悦来自于自己宝刀未老,更来自于他背地里进行的黑市赌拳赢得了更多的钱,然而他现在要疯狂逃命。他来到和情人事先约好的汽车酒店里,一夜缠绵。第二天正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布奇发现情人没有把他实现吩咐过的金表带在行李中。布奇冒险回到了住处,取回了金表,遭遇应马沙吩咐前来追杀布奇的文森。文森忘了带枪而去了洗手间,出门即被捡到枪的布奇打死。这样的处理极大地打破了观众的常规观影心态。在上一个章节里面作为主角的文森在这里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不像一般的剧作方式,布奇和文森这两个角色之间没有过多的情节交集。有分析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恰好印证了生活的真实状况: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但在其他人的人生中就是个一闪而过的跑龙套。接下来的时间里,布奇和马沙从相互斗殴到共患难,带着观众经历了一段口味浓重、充满暴力和极端行为的旅程。布奇的故事也到达尾声。

至此全片的主要人物都悉数登场,然而在“邦尼的情况”字幕后又出现了一个新鲜的面孔。画外音听起来非常耳熟:原来影片又回到了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的段落。观众唤起了一开始险些遗忘的疑问:他们杀死了小混混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们还公文包的时候穿着那么滑稽的衣服?这个新的人物冲出厕所对这朱尔斯和文森就是一阵扫射,但是一枪也没有打中两人,朱尔斯觉得自己遇到了神迹,觉得上帝似乎要告诉他什么。在回程的路上文森误杀了作为人质的喽啰,由此剧情出碰到了“邦尼的情况”的核心:他们来到朋友吉米家里避风头,但是要在一小时内、吉米的妻子邦尼下班回来以前把尸体处理好、把车子弄干净。马沙派给他们颇有性格的清道夫老狼助阵,终于有惊无险,唯一的改变就是他们得把染血的西服换上吉米的滑稽T恤。观众心领神会了这身衣服的提示,也开始组织整个故事的时间逻辑顺序。朱尔斯和文森决定去吃个早餐,来到正是一开始南瓜和小白兔要打劫餐厅。这一次,在开头作为主角的南瓜和小白兔此时成为了配角。已经相信神迹的朱尔斯控制住了场面,狠狠地教训了南瓜一番。朱尔斯和文森就穿着那身T恤离开了餐厅,全片结束。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低俗小说》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环形结构叙事电影,而是把某一个段落(餐厅段落、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段落)从中间拆开分置于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并采取了多角度叙事的方式使得段落更加丰富和立体。导演选择拆开的这些段落是有原因的,因为它很好地提炼出了故事的主题:对暴力的探讨。南瓜和小白兔是玩世不恭的雌雄大道,他们倚仗自己的小手枪打劫银行、加油站,并以此为乐。而朱尔斯曾经是杀人如麻的杀手,经历所谓神迹,通过诡异的逻辑说服了自己,称自己受到了感化,歪打正着地对南瓜和小白兔开恩,决定不再杀人。这是具有讽刺意义的表现手法。用这个段落包裹全篇,无疑比“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或“金表”来得更有深意。

此外,每一个零碎的段落的衔接上,导演都使用了引进新人物的手法。例如要讲文森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布奇和马沙的对话开始的;要讲文森买毒品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文森的毒友的妻子和朋友的对话开始的;要讲布奇的故事的时候,是从布奇小时候遇到的上校开始的;要回过头来将朱尔斯的故事的时候,又是从同一个场景里另一个人物的角度开始的。这样的处理能够时时刻刻保住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倘若把这些零碎的片段按照4a,2,6,1,7,3,4b,5的顺序串联起来,这部影片就失去了一半的色彩。原本这些故事里人物诉求是很简单的,总体情节也是相对俗套的。如果按照正常顺序来叙事,那么这部电影就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低俗电影了。然而正是导演这样的结构安排,让故事变得新鲜、好玩,加上导演在细节处理上总能发挥到极致,给观众非常过瘾的观影感受,在吸引人这方面做到了最好。

小结

1. 选取关键段落进行拆分和多角度描写,能够帮助提炼主题。

2. 段落衔接上的处理保持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3. 形式上的创新能够增加内容的可观赏度。

 短评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4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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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7分钟前
  • 老鸡|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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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11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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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12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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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15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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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18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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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23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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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24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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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26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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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28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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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29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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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34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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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37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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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38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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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40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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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45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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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50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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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54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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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59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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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1小时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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